新北男遇檢爆氣推警!遭噴辣椒水壓制 拒驗毒再吞18萬罰單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昨(4日)晚間, 43歲游姓男子騎機車行經縣民大道三段時,因形跡可疑遭巡邏員警攔查。不料,游男竟當場「爆氣」拒絕配合,甚至動手推擠員警並瘋狂咆哮。警方在口頭警告無效後,使用防護型噴霧器(辣椒水)」將他強勢制伏並依法管束。游男被送醫洗眼清醒後,仍拒絕接受毒品唾液快篩,後依道交法重罰18萬元、扣車拔牌並依社秩法移請新北地院簡易庭裁處。
海山警分局埔墘派出所員警昨天晚間7時許,在轄區內執行線上巡邏勤務。行經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33巷口時,發現游姓男子騎機車在車陣中多次急煞並未保持安全車距,隨即鳴笛示意游男靠邊停下接受盤查。未料,過程中游男不願配合,甚至出手推擠員警。現場員警多次口頭制止,但游男仍持續瘋狂咆哮。
員警隨即掏出辣椒水朝游男臉部噴灑,游男頓時雙眼刺痛,高昂氣焰瞬間熄滅,員警隨即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規定,將他強勢壓制並實施保護管束,隨後由救護車將他送往亞東醫院清洗雙眼。游男接受治療結束,被帶回派出所偵辦,經調查他有多項毒品前科,懷疑涉嫌毒駕而要求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測試,但他仍拒絕接受檢測。
員警告知權利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第2款「拒絕毒品測試」,對游男當場掣單舉發,直接開出一張18萬元罰單,並當場將他的機車移置保管、扣繳牌照。全案訊後也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妨害公務」,移請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