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欖油摻偽頻傳!食藥署擬分六級嚴管 標示不實罰400萬、最重關7年
國內過去曾爆發多起以芥花油混充橄欖油販售的摻偽假冒案件,為整頓市售橄欖油亂象,衛福部食藥署今預告「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比照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規範,將橄欖油品分為特級初榨、初榨、精製橄欖油、橄欖油、精製橄欖粕油及橄欖粕油共6類,業者應依產品製程分類標示,違者最高處400萬元,新制預計明年7月起實施。
橄欖油經濟價值高,俗稱「油金」,食藥署盼藉由明確規範品名,維持市場秩序。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說,草案針對不同類型橄欖油,訂定製程要求,並將橄欖油分為初榨橄欖油、橄欖油、橄欖粕油3大類,初榨橄欖油的油品等級高於橄欖油,橄欖油又高於橄欖粕油,而每一類別再依游離脂肪酸濃度及製程區分成二類。
許朝凱指出,特級初榨與初榨橄欖油,為物理性壓榨、過濾、離心而成,再依照油品品質指標「游離脂肪酸」濃度區分等級,低於0.8%以下為特級初榨橄欖油,低於2%以下為初榨橄欖油,游離脂肪酸濃度愈低,表示油品結構愈完整,濃度愈高,則代表油品愈容易氧化。
橄欖油與精製橄欖油,比起初榨橄欖油新增化學處理程序。許朝凱指出,精製橄欖油定義為初榨橄欖油經過脫膠、脫酸、脫色、脫臭等加工程序處理,包括添加氫氧化鈉讓游離執房酸沈澱,或加入脫色劑精緻等,且游離脂肪酸濃度必須低於0.3%,而橄欖油則是精緻橄欖油混合初榨橄欖油,並要求游離脂肪酸濃度小於1%。
精製橄欖粕油則是將榨過橄欖油的殘渣,以化學方式萃取剩餘油脂,並脫膠、脫色精製而成。許朝凱指出,精製橄欖粕油游離脂肪酸濃度需小於0.3%,若混合初榨橄欖油,則稱為「橄欖粕油」,游離脂肪酸濃度需小於1%。
許朝凱指出,新制明年7月1日上路後,食藥署除透過實驗室檢測,判定市售油品游離脂肪酸濃度,及油品純度指標「Delta K」是否與標示類別要求相符,也將實際查廠確認業者製程是否合規,依「食安法」,未依規定標示者,可處3至300萬罰鍰,標示不實者可處4至400萬罰鍰,若涉嫌摻偽假冒,則屬經濟犯罪行為,將移送法辦,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8千萬罰鍰。
市售橄欖油除標示初榨、橄欖油等品名外,常見加上「冷壓」、「第一道」等說明,塑造產品高品質形象。許朝凱指出,新制上路後業者仍可標示冷壓、第一道等說明,但必須符合製程實況,否則將依標示不實開罰,而民眾選擇橄欖油時,建議若要求高品質,可購買初榨橄欖油類型,希望油品安定可買精製橄欖油,若講求風味則可選擇橄欖油。
食藥署曾在我國爆發銅葉綠素橄欖油事件後,於民國105年邀集專家,研擬訂定橄欖油分類標示,後續卻無下文。許朝凱指出,當時也是比照Codex訂定分類標準,且所選化學指標類似,只因各界看法分歧未能於當時完成推動。不過,橄欖油違規樣態,多為以低價油混充高價油,包括銅葉綠素、芥花油事件皆是如此,即使分類標準尚未上路,仍可按「食安法」以摻偽假冒等條款重罰違規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