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青年、小黨參政!中選會調降地方選舉保證金 32年來首度大幅調整
Newtalk新聞
中選會今(17)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115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其中,直轄市長候選人保證金由150萬元調降至120萬元,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候選人保證金也同步調降,將於候選人登記公告中正式載明。
中選會表示,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保證金,分別為直轄市長120萬元、直轄市議員16萬元、縣(市)長16萬元,以及縣(市)議員10萬元。
中選會指出,為訂定合理的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兼顧人民參政權保障,已於今年6月4日召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訂定公聽會」,邀集學者專家、立法院黨團、內政部、地方政府、議會及各級選舉委員會代表,廣泛蒐集各界意見。
中選會表示,公聽會中各界普遍反映,現行保證金門檻偏高,不利青年、小黨及經濟弱勢者投入政治參與。因此,委員會綜合參考公聽會意見及歷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保證金標準後,決議調降保證金數額,以鼓勵政治參與、保障人民參政權,並符合比例原則及社會期待。
中選會指出,111年直轄市長候選人保證金已由200萬元調降至150萬元;至於縣(市)長、直轄市議員及縣(市)議員候選人保證金,自民國83年以來均未曾調整,此次同步調降,也是32年來地方公職人員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最大幅度調整,具有重要選務改革意義。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至於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區民代表、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則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
至於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等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數額,中選會表示,將與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會商後,再由各地選委會配合辦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