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制定「民族團結法」深層用意 陸委會:鋪墊習近平21大尋求4連任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共7月正式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今日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兩岸交流的影響」座談會直指,促進法明確要求武裝力量、社會團體、企業組織都要服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顯然是以民族團結為名,實質上是鋪墊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在「二十一大」尋求第四任期的法律基礎。
東海大學陸研中心舉辦的座談會上,沈有忠指出,中共對台法律戰與強迫統一的手法在數量和實質意涵上都出現劇烈轉變,持續破壞兩岸關係的現狀。這部法律不應被視為中共內部的行政規範,而是中共近年來企圖對台灣「長臂管轄」、「跨境鎮壓」的法律化、制度化甚至常態化,此舉不但破壞兩岸關係的現狀,更對我國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構成前所未有的挑戰。
沈有忠表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規範模糊且具域外效力,將中共政治管轄與思想控制延伸至全球,對民主自由人士施加跨境鎮壓,已經引起日本、美國、加拿大及歐洲議會等國際社會高度憂慮。本月6日媒體人矢板明夫遭襲案,政府認為這是中共在促進法實施後,首例跨境鎮壓案件;在跨部會平台通力合作下,警方已於短時間逮捕嫌犯歸案,展現政府反制機制成效。
沈有忠談及,矢板明夫案也引發日本跨黨派議員同聲譴責,日媒「產經新聞」更以社論提出對這部法律破壞言論自由、實施跨境鎮壓的批評,國內昨日也有37個人權組織呼籲國際抵制,顯見國際社會和輿論皆對此法以及此案高度關切。對於此法,陸委會多次提出風險警示,絕非國內部分媒體所形容的「借題發揮」。
沈有忠進一步示警,促進法明確要求武裝力量、社會團體、企業組織都要服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顯然是以民族團結為名,實質上是鋪墊習近平在「二十一大」尋求第四任期的法律基礎,也就是以民族團結為名,實質上是要進一步鞏固中國共產黨的專制領導以及習近平的一人領導、終身領導。
沈有忠說明,政府將依循總統指示從「預防」、「保護」、「反制」三面向積極作為,並持續與民主友盟合作,共同反制跨境鎮壓、堅守自由民主與人權法治的普世價值。他再次呼籲,國人應審慎評估赴中風險,政府將持續強化防範促進法對兩岸交流帶來的負面影響,並透過各種方式讓民眾識讀中國,凝聚國人共識,共同守護民主自由的台灣。
沈有忠強調,政府絕不同意中共透過暴力與法律恐嚇迫使台灣社會噤聲,也會持續強化維持兩岸和平穩定現狀的作為,並與國際社會共同關注中共跨境鎮壓的行動。
沈有忠最後透露,在因應「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方面,必須要有安全指引,這方面政府正在做,我們會向其他國家取經,放入兩岸的特殊性,會有相關事前、事中、事後指引,這個手冊會在不久的將來問世,也會針對海外僑民、留學生做出風險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