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布115年健保藥價調整 4/1起生效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中央健康保險署今(25)日公布民國115年藥價調整結果,自4月1日起生效,此次藥價調整金額為36.15億元,調整幅度自去年的2.3%下降為1.65%,調幅為歷年最低。其中,調查的藥品1萬2652項,未調整1萬1309項,調整2343項,調整項目數也為歷年最低。
健保署表示,自102年起,試辦藥品費用支出目標制(DET),於總額預算下,當實際藥費支出超過年度藥費支出目標值,則依藥價調查結果,針對藥價差超過一定範圍者,於隔年啟動藥價調整。藥價調整時,衡酌需強化藥品供應韌性,維護醫療服務穩定,考量基本用藥項目需求、調降幅度頻次合理性及基本價保障等原則,以確保合理調整藥價,以及確保民眾用藥權益。
健保署強調,藥價調整是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6條規定辦理,為每年例行作業,廠商對於調整後藥價,認為有不敷成本情況,均可於公告日起兩週內,檢具成本分析資料,依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34條規定,向健保署建議提高藥品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