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世宏專欄:NCC「歸零」──韓國那面鏡子,台灣敢照嗎?
2025年9月底,韓國國會通過《廣電媒體通信委員會設置法》,正式宣告成立於2008年的通訊傳播委員會(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簡稱KCC)走入歷史,取而代之的是新設的「廣播媒體通信委員會」(Korea Media and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簡稱KMCC)。這件事在台灣幾乎沒有引起多少關注。但我以為,其意義不止於換個機關名稱,而是照見台灣在數位治理上長期選擇迴避的問題。
問題是,就在韓國忙著「砍掉重練」之際,台灣的NCC卻連「維持現狀」都做不到了。
NCC「歸零」的迫切危機
台灣面對的是一個更迫切、也更荒謬的處境。2024年7月立法院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刪除「萬年延任條款」,規定委員任期四年且僅能連任一次,不得再任。在時任代理主委翁柏宗卸任後,NCC僅剩下三名委員。行政院去年七月底重新提名四人名單送立院審查,藍白以多數席次優勢,集體投下不同意票,包括主委、副主委在內的四位提名人,全數遭立院封殺。
目前僅剩三名委員的NCC委員會,無法進行正式委員會決議,導致數百件案件待審,包括法規修訂、廣播事業申換照、有線電視營運計畫變更及節目內容核處案等。而這三位現任委員的任期也將在今年7月底到期,屆時若行政院遲遲不提名新委員,或是提名人選再次無法通過立院同意,NCC將徹底「歸零」:一個依法應由七位委員執行職務的合議制獨立機關,將在朝野攻防之間蒸發殆盡。這在台灣通訊傳播監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制度危機!
然而,當前這個局面的荒謬之處在於,它並非突發意外,而是制度設計失靈與政黨惡鬥長期累積的必然結果。
韓國到底做了什麼
韓國的處境同樣充滿朝野政黨攻防。新設的KMCC整併了原KCC的職權,接手部分科學技術資訊通信部的廣電與新媒體振興/補助職能,監管範圍從傳統廣播電視擴展至數位媒體與數位平台。委員會成員從五人增為七人,其中的三名常任委員(含主委與副主委)屬總統任命系統,四名非常任委員由朝野政黨共同推薦。
雖然KMCC的成立過程同樣充滿波折。原KCC主席李真淑(Lee Jin-sook)在任期未滿的情況下被迫去職,委員會早期因政治角力和委員任命遲滯,曾有約一百天幾乎停擺。
但這裡有一個關鍵對比值得台灣正視:韓國的改革是在公開爭議中推進,把「誰來監管、怎麼問責」攤開來辯論,最終寫進立法文字。KMCC現任主委金鍾哲(Kim Jong-cheol)強調,要在解除過時管制與維護公共利益之間取得平衡,並處理公共廣電治理改革等積壓已久的議題。台灣則是在政黨對立中,讓傳播監管機關一點一點地失去運作能力。
台灣廣電媒體管制政策長期存在「監理失靈」(regulatory failure)與「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的雙重問題,因為應該被監理的客體早已從頻道轉為平台、演算法與資料,NCC、數位部、文化部、經濟部、個資保護機關在平台治理、演算法透明、數位廣告與媒體補助上的權責重疊是事實,但現行廣電式監管架構始終原地踏步。
更根本的問題在於獨立性的蕩然無存。長期觀察NCC的學者與評論者多年來反覆指出,NCC同時承受獨立性不足與監理過程不透明的雙重痼疾。
(本報資料照片)
韓國給台灣的幾個借鏡
韓國KMCC新的七人制設計,給予在野黨在提名過程的適當參與機會,承認監管政治性的事實,並以合議制與公開程序加以調和,而不是假裝「技術中立」、「專業任命」就能解決政治介入問題。台灣的《NCC組織法》雖然明定「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這個政黨比例限制甚至比FCC或KCC還要嚴格,但在實務上許多具政黨意識形態傾向的人士仍以「無黨籍」身分獲任命,使法律文字與實踐之間存在巨大落差。韓國的制度改革是一種更誠實的制度設計,也是正視「監管本來就有政治性」的事實。
其次,韓國在機構名稱上加入「媒體」與「通信」,宣示監管客體已從廣播電視轉向整個數位媒體生態。台灣需要一個類似的宣示,但更重要的是在組織內部設立真正能處理演算法透明度、平台責任與AI風險的專責單位,而不是等到事後由各部會拼湊臨時編組應付。此外,假訊息與平台責任的規範,台灣目前仍高度仰賴刑事偵辦和選罷法、社維法、打詐四法等工具,缺乏獨立監管機關在資訊操弄、推薦演算法風險與平台義務上的系統性規範框架。這不只是效率問題,更是以治安邏輯取代傳播治理邏輯的根本性偏差。
KMCC的三個改革,台灣都還沒開始
相較於台灣的歸零危機,韓國在官方政策文件中,已經把數位平台風險、大數據治理與AI服務安全納入監管願景,明確強調建立「可信賴的數位與媒體環境」。KMCC在成立之初就已展現三個方向的積極行動,每一個方向,都是台灣現在連啟動都做不到的事。
2026年2月,KMCC對Instagram涉及違反廣告或用戶保護規定展開調查,若確認違規,將可開罰並發布糾正命令,顯示其對全球平台的監管力度正在提升。 同月,KMCC並與韓國網路振興院(KISA)發布更新版《垃圾簡訊與廣告同意指引》,要求企業在取得廣告同意時必須更清楚標示目的與方式,降低「預設勾選」等誘導式同意手法。台灣目前對這類跨境平台廣告行為的系統性規範幾乎付之闕如,沒有任何一個機關有足夠的法律授權與跨域協調能力。
在AI與假訊息治理方面,KMCC在中學舉辦聽證會,直接聽取學生對社群媒體成癮、心理影響與健康使用方式的意見,顯示其關注青少年數位福祉與媒體素養。社區媒體基金會也向KMCC報告,需強化因應深度偽造(deepfake)的媒體教育與保護機制,反映委員會已將AI與假資訊列為重要治理議題。
在廣播廣告市場改革方面,面對傳統電視與廣播廣告收入下滑,KMCC要求公營廣告代理機構KOBACO檢討業務結構,並強調需要透過鬆綁部分廣告限制、開拓線上與行動廣告市場來協助改善廣電媒體的財務體質。台灣廣電媒體同樣面對廣告市場萎縮的困境,但NCC手上幾乎只有鞭子,沒有胡蘿蔔,產業振興的職能早在2010年的政府組織改造中被大幅剝奪,結果是監管與產業政策兩頭落空。
不改革本身的政治成本
為了盡快解決政治僵局與重啟NCC的治理改革,我建議明確落實政治平衡機制,例如維持由行政院長提名主委,另由國會執政黨團與在野黨團各推薦三人,所有被推薦人選經朝野協商達成共識後,再交由行政院長行使正式提名權,並送請國會完成同意程序。
最後,我想回到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台灣NCC組織與監理過程「不改革」本身,其實也是一種高度政治性的選擇,只是它的政治成本被分散到整個社會,由新聞業的持續衰退、數位平台的為所欲為、監管機關的疲於奔命,以及公民對媒體治理的持續低迷的信任感所共同承擔。今年8月可能發生的NCC歸零危機,不過是這個政治選擇所造成的最新惡果而已。
※作者為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