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明處理黨產條例修法 黨產會:若三讀將傷害民主轉型
立法院明天將處理黨產條例修正草案,黨產會今天(29日)發表聲明,表示若如救國團所言,過去隸屬政府而非國民黨附隨組織,其不當取得的財產不是更應交還國家?若修法成真,對我國的民主轉型和經濟健全是多大的傷害?
國民黨立委游顥提案修「黨產條例」,將救國團排除在附隨組織定義之外,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召集朝野協商,討論黨產條例修正草案,由於朝野沒有共識,韓國瑜宣告送明天院會處理。
黨產會發表名為「最後提醒」的聲明,表示救國團一再主張是公益性社團,即使真是如此,也不能抹滅、洗白過去黨國不分的威權年代救國團等附隨組織藉國民黨執政地位的優勢,特權經營或直接由國家編列預算不當補助,協助國民黨建構黨國威權統治的事實。
黨產會指出,我國已進入民主時代,救國團等附隨組織也已脫離國民黨之實質控制,但那些藉執政優勢從國家獲取的龐大不當利益並未交還國家,假設如救國團所言,過去隸屬於政府而非國民黨之附隨組織,龐大的不當取得財產不是更應交還國家?
黨產會也以台北市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為例,表示救國團依舊擁有特權經營地位,不僅未依約在2024年12月31日將房地點交完畢交還台北市,尚還「現況使用」,以極低廉的價格特權經營而聞風不動,假設修法成真,救國團的特權經營更將肆無忌憚,長久流傳下去,這對於我國的民主轉型和民間社會的經濟健全會是多大的傷害?
黨產會表示,大法官在釋字793號解釋中已明示,以追討不當黨產為手段之一的轉型正義工程是我國深化民主、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重要手段,更何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判決黨產會勝訴,救國團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尊重法院獨立審判的空間難道不是法治社會的共識?黨產會希望立委們能正視救國團尚未交還不當取得財產,且仍耍賴不願交還台北市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的事實,切莫為一黨一團之私利,戕害我國得來不易之自由民主與公平正義。(編輯 : 廖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