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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診所殺嬰牟利14億!南韓妙齡女懷孕36週「墮胎」 驚爆診所凍死活嬰

太報

更新於 03月05日02:52 • 發布於 03月05日02:30 • 駱肇樑
南韓一名女子原本只是想透過影片紀錄墮胎的心路歷程,不料影片發布後,意外揭發一起殺嬰慘劇。示意圖,取自Pexels

南韓一起震驚全國的司法判決,一名26歲女子於2024年,在懷孕36週時由醫師剖腹「墮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庭宣判,81歲診所院長尹某因涉嫌謀殺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及150萬韓元罰金,並當庭收押;主刀的62歲醫師沈某則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至於女子則被判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據《東亞日報》報導,全案源於該名女子在YouTube以「總手術費900萬韓元,地獄般的120小時」為標題發布影片,分享墮掉36週胎兒的心路歷程,震撼南韓社會。

收取高額費用墮胎、凍死活嬰 診所血色交易牟利14.6億元

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該名胎兒剖腹取出時仍具備呼吸心跳,屬於「活產」狀態,然而院長尹某和醫師沈某竟以預先準備好的方型布巾覆蓋嬰兒後,直接將其放入冷凍庫致死,並在診療紀錄上虛構該名女子有「出血與腹痛」症狀,試圖掩蓋罪行,將整起事件包裝為自然死胎。

此外,警方還發現院長尹某因醫院經營不善,竟長期透過非法仲介接洽,並向總計527名孕婦收取高額墮胎費,累計金額達14.6億韓元(約台幣3148萬元),甚至為了謀取暴利,將墮胎手術轉變為殺嬰現場,行為嚴重違背醫學倫理。

儘管檢方對該名婦女求處6年有期徒刑,不過法官考量當事女子年僅20多歲,在面對非預期懷孕時缺乏經濟基礎與社會支持,且南韓墮胎法律目前仍處於真空狀態,缺乏相關諮詢管道,因此決定給予寬大處理,最終裁定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須進行200小時社會服務。

墮胎法真空長達5年 灰色地帶成醫療黑市破口

該起案件之所以被定調為謀殺,關鍵在於胎兒離開母體後的狀態。在南韓法律界與醫界中,22週被視作胎兒具備體外存活能力的臨界點,而36週更已接近足月。檢方指出,當嬰兒經由剖腹產健康出生後,便具備獨立的人格權,任何剝奪其生命的行為皆屬殺害。

本案也再次掀開南韓法律體系真空的討論,儘管南韓憲法法源曾在2019年裁定墮胎罪違憲,但國會卻因保守派與宗教團體干預,至今仍未制定新的配套法規,法律真空狀態導致醫療體系失去監管,讓特定有心人士有機可乘。

類似的情形也於美國上演,儘管美國最高法院於1973年羅訴韋德案 (Roe v. Wade)保障女性在一定條件下墮胎的權利,政府不得在懷孕早期對此加以限制,不過2022年最高法院又在多布斯案(Dobbs v. Jackson)中以6:3推翻羅訴韋德案,將墮胎規範權回歸各州立法,進而使得部分州採取更嚴格的立法措施,接近全面禁止墮胎的措施,甚至就連強暴或亂倫導致的懷孕,也不在豁免之列。

至於台灣目前對於墮胎的法律規定,主要為《優生保健法》第9條,規範成年未婚女性,在懷孕24週內,且懷孕危及母體健康、胎兒有嚴重遺傳疾病或畸形、因遭性侵或依法不得結婚者性交而懷孕、婚姻無效或撤銷而懷孕,以及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時,可合法進行人工流產,若危及母體生命,則不受週數規定。

從殺嬰到墮胎:生命從何時開始?

墮胎議題之所以在全球持續引發爭論,根本原因在於其觸及至今仍無法以科學或法律單獨解決的哲學問題,即胎兒從何時起具備完整道德地位。支持胎兒生命權的一方,以及支持女性應對自身身體具備自主權的一方,對這項議題的看法截然不同,加上宗教立場的介入,讓這項議題始終難以達成共識。

至於晚期墮胎倫理上的爭議尤其複雜,醫學上胎兒在24週後就具備在子宮外獨立存活的可能性,36週胎兒更以接近足月,然而部分觀點認為懷孕24週後尋求墮胎,多數涉及胎兒嚴重畸形、孕婦健康危機,或因家暴、診斷延誤、經濟困難,並非輕率之舉,強迫這些女性繼續懷孕,本身也是一種傷害。知名哲學家朱迪斯·賈維斯·湯姆森(Judith Jarvis Thomson)亦曾在1971年「小提琴家思想實驗」質疑,即便胎兒有生命權,強迫女性懷孕恐也涉及對身體自主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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