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舉重》捲家暴案判拘役50天 方莞靈稱沒記憶:若真傷人願道歉負責

TSNA

更新於 03月06日01:09 • 發布於 03月06日09:09 • 許柏蒼/綜合報導
方莞靈(左) (資料照,李宇政攝)

「舉重精靈」方莞靈曾在東京奧運舉出第四名,不過日前因家暴案件遭法院判處拘役50天,引發外界關注。對此,她稍早透過聲明回應整起事件,表示確實曾與劉姓女子交往並同居,但對於案發當晚的暴力過程「毫無記憶」,若確實造成傷害,願意道歉並負起責任。

方莞靈在聲明中指出,事件發生於民國113年10月19日晚間,當時為替劉姓女友慶生,兩人與一名友人前往台南市區酒吧飲酒,直到凌晨才返回住處。她表示自己因酒力不勝返家後便倒頭就睡,隔天醒來才被劉女告知,自己夜裡曾動手掌摑並毆打對方,劉女也已自行就醫驗傷。方莞靈坦言對當時過程完全沒有印象,僅能向對方表示:「如果真的有發生,我願意道歉、負責。」

她也提到,案發後曾試圖釐清當時情況並多次詢問劉女,但對方說法反覆,讓她一度陷入困惑。直到約5個月後,劉女透過律師寄發律師函,要求賠償新台幣250萬元。方莞靈表示自己願意誠實面對,但該金額難以負擔,因此透過律師、朋友與教練多次嘗試聯繫,希望能討論出實際可行的和解與補償方案。

不過事情最終仍進入司法程序。方莞靈表示,在警方通知提告家暴與傷害後案件移送地檢署,她在偵查與開庭過程中曾表達希望進行調解,但未能達成共識。考量訴訟可能耗費長時間並影響訓練與比賽安排,她最終選擇向檢察官認罪答辯,並爭取以簡易判決處刑。

對於此次事件,方莞靈在聲明最後表示,身為體育選手捲入暴力事件確實是不良示範,自己自案發以來一直誠心檢討並面對問題,也希望能對劉女提供適當補償,並尊重司法最終判決結果,同時感謝外界關心。

查看原始文章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轉發 (0)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