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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年終只領3600元」!釣出一票苦主「更慘金額」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1月21日09:15 • 發布於 01月21日06:03

生活中心/李明融報導

過年將至,不少上班族最期待的就是「年終」話題,都會好奇今年公司到底會發出幾個月的年終,日前一名網友發文無奈表示,在公司工作了24年,卻只領到3600元年終,因此讓他產生想要離職的想法,對此,釣出一票網友分享自己的「更慘金額」給原PO安慰,事實上,根據《勞基法》並未規定公司一定要給員工年終獎金。

原PO在公司有24年資歷,但今年的年終僅有3600元。(圖/民視新聞)

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表示他在公司有24年資歷,但今年的年終僅有3600元,詢問網友:「我是不是該默默把1111(人力銀行)打開了?」,無奈表示自己開始有了離職的想法,貼文曝光,有網友建議原PO趕快離職「當你有這個疑問,做就對了」、「該換了」、「就離職吧,但也要能確定下一份工作年終有辦法超過3600元」,另外,也有網友分享「更慘金額」安慰原PO「我之前的公司也沒有年終,你還有3600元算好了」、「我今年沒年終」、「沒事,我做了3年的公司,每年都是3600」、「領過年終600,業績達標,獎金是看你表現給的」、「年終0」、「我拿過500塊的,不過公司倒了」。

原PO貼文吸引大批網友留言分享自己年終的故事。(圖/民視新聞)

除了發現金之外,也有人分享公司不發年終的補貼方案,「還有更摳的,沒年終直接發廠商禮品抽獎」、「沒有1個月保底都該逃了」、「今年景氣低迷,老闆未必賺錢,我是業務,我有2家客戶收攤了,川普關稅影響不小」,還有人提到「告訴你一個血淋淋的知識,勞基法沒有規定公司要給年終」、「年終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給,有給的就要感恩了」,依《勞動基準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但並未明訂「必須」發放的金額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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