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事會議改革拍板 教育部刪匿名檢舉、新增輔佐人制度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引發教師強烈反彈的中小學校事會,教育部今(12)日發布改革方案,修正受理機制,改由校長邀集外聘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校事會議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共4人組成會議,採無記名投票決定是否受理,校長不參與表決,並刪除匿名檢舉,新增輔佐人制度,以提升案件處理的嚴謹性與公正性。
教育部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強調在確保兒少最佳利益前提下,兼顧學生學習權與教師專業及程序正義,強化案件分流與制度精準性,避免小案大辦,讓校園事件回歸適切機制處理。
教育部指出,解聘辦法係依「教師法」第29條授權訂定,原係為處理涉及教師不適任重大案件,然而近年實務反映,部分性質輕微或屬親師生互動、行政管理與考核爭議的案件,仍須啟動校事會議及全外聘調查程序,導致行政量能耗損,亦引發濫訴疑慮。
教育部說明,為建立親師生溝通與預防機制,明定學校可透過巡堂、觀課、親師生溝通及行政晤談等方式,及早掌握教學與互動情形,發揮事前預防功能,避免問題惡化後才進入檢舉與調查程序;在檢舉案件受理與分流方面,明確規範校事會議僅處理教師法所定不適任案件,若屬考核懲處事項,則回歸教師成績考核機制處理,落實案件分流。
教育部表示,修法也強化程序保障與保密責任,明定參與案件處理的所有人員均負保密義務,違反者須依法追究責任;並新增輔佐人制度,行為人或被害人在接受訪談時,可由輔佐人陪同,協助理解程序與表達意見;同時,明定學校於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時,應主動提供調查與輔導報告,保障教師充分陳述意見的權利。
此外,教育部說明,同步健全主管機關監督機制,針對學校依考核辦法報請備查案件進行事後監督,如認有違法疑慮,得退回要求續行調查或另組調查小組,以確保處理結果合法妥適。
教育部表示,將持續辦理法規宣導、調查人才庫回流訓練,並製作校園事件受理流程圖與實務手冊,協助學校正確適用法規,整體修法係在既有制度架構下進行優化,透過明確分流、程序合理化與監督機制,兼顧教育專業、程序正義與校園穩定,讓學校回歸教學本位,營造正向安全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