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L圖表】7年0公債的嘉義市將普發6000元,公債法、全台地方政府債務狀況一次整理
嘉義市長黃敏惠12月8日宣布,嘉義市政府通過「普發現金」加碼計劃,在不舉債、不影響公共建設原則下普發6000元,並以市府歷年累積的「歲計賸餘」支應。若是市議會審議過程順利,最快將於農曆年前實現總額高達16億2100萬元的追加預算案。
黃敏惠表示「嘉義市已連續15年不舉債、連續7年維持公共債務為零」,希望能藉由本次普發現金刺激嘉義市經濟。嘉義市的「7年零公債」是什麼意思?地方政府的債務有哪些種類?其他縣市的債務狀況又是如何?本文藉由以下圖表為您詳細說明。
地方政府債務有哪些種類?「零公債」是什麼意思?
根據《公共債務法》第五條規定,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的公共債務共有三種,可分為「自償性債務」、還款期限一年以內的「短期債務」,以及還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長期債務」,三者除了還款期限的差異外,額度的上限也有所不同。
簡言之,自償性債務可說是「投資型貸款」,多用於進行具備營收能力的建設計劃,預期在完成後能夠以其財源償還債務和利息,因此不受公債法的上限規範。
非自償性債務包含長期與短期債務,可想像為「週轉金與長期貸款」,因地方政府在五月時才會獲得稅收,必須藉由短期債務調節其「現金流」的時間差缺口,並以當年度稅收作為還款來源。長期債務則是用於「不會賺錢」的公共建設之中,必須依靠政府編列預算慢慢償還。
而嘉義市的「零公債」是指非自償性債務中的「長債」為零,也就是說嘉義市的「現金流」足夠,政策與建設的支出不需「分期貸款」償還。
地方政府債務有上限嗎?
以上三種借款的上限,又稱舉債額度與債限(債務上限)。如同上述,自償性債務與短期債務被視為「即將會被償還」的債務,因此,在討論地方財政狀況時,大多將焦點置於「還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長期債務之上,而中央政府、直轄市與鄉鎮縣市的「長債」債限皆不相同。
長債部分共分為總債限與個別債限兩個規定,並受「每年度舉債額度」所限:
總債限:中央政府、直轄市、鄉鎮縣市合計的長債未償餘額預算數總額(總欠債)不可超過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的50%,分配比例如下:
中央:40.6%
直轄市合計:7.65%
縣(市)合計:1.63%
鄉(鎮、市)合計:0.12%
個別債限:
直轄市:採「浮動公式制」,在法規明定之基本比率之外,財政部每年會以「自籌財源占歲入比率」為權數分配,並公布該年度債限可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的比率
縣(市): 不得超過該縣市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的50%
鄉(鎮、市): 不得超過其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的25%
每年度舉債額度,不得超過下兩項的合計:
前2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15%的平均數
- 前款平均數乘以其「前3年度自籌財源決算數」平均成長率的金額
依照上述規定,以下將六都、非六都2014至2025年的長債情形進行視覺化。整體而言,六都因興建捷運、開發重劃區等大型公共建設,普遍背負較高的債務,不過,在過去10年間皆呈現下降趨勢,也並未超過法定債限。
此外,因六都的債限標準因每年浮動,故無特別標示之。
在縣市層級,債限則統一以「占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的50%」為標準。圖表顯示,苗栗縣長年超過債務上限,不僅一度超過當年度預算的7成,更甚曾經發不出公務人員薪水與年終;宜蘭縣則在2018年前同樣超過債限。
而南投縣、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與嘉義市,則自2017年起陸續清償其長債。
如同嘉義市長黃敏惠所述,嘉義市已維持多年的「零公債」。然而,這並非代表嘉義市無進行任何建設,而是因為其擁有足夠的歲計賸餘,也就是市府的總收入(歲入+舉債)減去總支出(歲出+債務還本)後所剩的餘額為正,不需額外舉債,加上「自償性債務」不計入地方的「公共債務」中。
全台各縣市長期債務總覽
考量各縣市的規模與人口數量差異,以下將全台各縣市的長債以2014年時的金額為基準進行比較。透過圖表可發現,十多年來全台僅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的長期債務金額上升,其餘縣市的總長債金額皆為下降。
有趣的是,即使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的長債比十年前來得多,前述圖表中的長債占比仍然不斷下降。此現象是因三縣市的名目GDP平均數、預算規模的增幅,高於債務增加的幅度,因此其負擔債務的空間(金額)不增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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