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請假超過1年遭黃國昌轟「肥貓院」 監察院回應了
監察院長陳菊因健康問題,從2024年12月請病假至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31日)質詢時指出,陳菊請假已超過1年,卻無法可管,「難道因為監察院是肥貓院,有沒有院長沒差嗎?」對此,監察院表示,陳菊因公職年資較長,1年享有約30天休假,加上事假與病假合計,需先將這些假別用完,之後才會進入所謂的「延長病假」計算。
黃國昌今質詢表示,生病請假乃人之常情、他也希望陳菊能早日康復,但國家必須要有制度,政務人員可以請假多久?銓敘部長施能傑回應,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陳菊可以先把自己的休假與事假請完,總共可請65天,若有不能短期治癒的疾病,2年內最長不得請病假超過1年。
黃國昌聽後表示:「我是一個法律人,我已經聽不下去了」,他表示病假就病假、事假就事假,即使依照相關規則,陳菊請假也早就超過期限,質疑她到底是怎麼請假?
監察院人事室主任劉佳慧回應,陳菊因公職資歷較長,1年約有30天休假,今年開始在請完事、病、休假後,才再請延長病假。且明年會重新計算當年度的事假、病假與休假。
黃國昌不滿表示,監察院以「假別混用」方式規避限制,藉此延長院長實際未上班的時間。若按照2012年版本的《政務人員法》,政務官因病無法執行職務超過1年,即應辭職。
黃國昌轟,政務人員應自己注意社會觀感,大家看不懂的是監察院反正是「肥貓院」,沒院長也沒差別,讓外界質疑其存在的必要。(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