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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籍投票得選前60天申請?學者建議仿效日韓制度:能否返鄉都是接近選舉才決定

風傳媒

更新於 01月08日07:23 • 發布於 01月08日13:00 • 蔣帆威
相比日韓不在籍投票制度,台灣的投票制度相較保守與嚴格。圖為立委罷免與核三延役公投開票畫面。(資料照,陳品佑攝)

近年持續不斷受到討論的不在籍投票制度,在國眾兩黨將草案逕付二讀後,民進黨亦提出「選前一日放假」草案迎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8)日召開「強化民主投票促進法草案」公聽會,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指出,不在籍投票已是全世界民主國家趨勢,台灣應參考日韓經驗,以移轉投票的方式落實不在籍投票,而非刻意以嚴格保守的規定讓整套投票制度變得難以運作。

楊智傑指出,比較世界各國制度南韓、以色列、新加坡等民主各國在投票日都天都有放假,若按照民進黨版在投票前一日放假,只要把投票日放在週日進行就可以解決通勤的問題,不少歐洲國家也都是在週日進行投票,質疑台灣現在是週休二日,年輕人不返鄉投票或者因為投票連放三天,真的有助於提升投票率嗎?

移轉投票需要60天前申請 楊智傑:誰不是接近投票才決定是否返鄉

楊智傑表示,真正要解決問題的方式還是要回到不在籍投票,而不在籍投票可再細分為通訊投票、提前投票、設置特別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代理投票及電子投票等,目前行政院有提出院版《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但他指出行政院所採取的是最為保守的方式,僅接受需現場投票的移轉投票且需要於投票前六十天向原戶籍地提出申請,並由移轉地編入選舉人民冊、印製選票。

楊智傑續指,民眾黨版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不限於公投,而是適用於中央地方公職選舉及公投,採取指定場所投票與移轉投票,但該版本的問題在於沿用了院版不在籍草案中針對移轉投票需提早60天申請的規範,而目前世界上有採取移轉投票的國家皆沒有設定如此嚴苛的限制。他認為,年輕人在外求學工作,能否返鄉投票往往是接近投票日前才決定,如何能夠在60天前提出申請,行政院版的這項規定,目的只是為讓這套制度變得很難用。

另一個技術性上的問題,目前朝野針對由誰印製移轉投票之選票並沒有做進一步的釐清,楊智傑認為,個地方候選人、選票不同,不可能由移轉地選委會印製選票,應該仍是要由戶籍地選委會印製,並在計票時由移轉地選委會將選票寄回原戶籍地進行開票與計票。

不在籍投票申請 應改為最慢選前3日提出

比較日韓不在籍投票制度,楊智傑解釋,日本選民需在公告選舉期間向戶籍地選委會提出申請,並在收到選委會投票籍信封後,最慢於選前一日將選票送交「不在籍投票的投票所」,該投票所再將選票送回戶籍地投票所,此舉能夠很大程度避免部分擔憂意見,認為當極端的移轉投票情形出現,所衍伸的秘密投票問題。

韓國的提前投票規定同時包含不在籍投票,選民得在投票日前五天的兩日(一般為週五、六),不需提前申請即可至各地區的「提前投票所」投票,而該投票所的戶籍資料為全國連線,當場可印製特製選票。開票過程中,若該選票屬於原戶籍地會留在原地開票,屬於移轉投票的則同樣會寄回戶籍地投票開所。

楊智傑建議,目前國眾兩黨版本皆參考了院版草案的提早60天申請,應改為最慢於選前3日前提出申請,並增加選票由原戶籍地選委會印製與寄發,明定選民最慢應於投票日前一天將選票投入,由移轉投票所將選票寄回戶籍地投票所。楊智傑強調,全世界所有先進民主國家皆採取多樣的不在籍投票制度,台灣仍是相當保守抗拒,建議參照日韓制度經驗進行修正,落實不在籍投票。(推薦閱讀)幕後》見習近平鄭麗文說了算?國民黨內不解她哪兒來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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