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檢家愛興訟5】遭控家族霸地開餐廳 郭千瑄:租金已提存
對於遭人控訴,一家人喜愛以法律戰欺壓普通百姓,檢察官郭千瑄無奈地說,在很多事情她都已低調處理,訴訟過程絕無行使自己職權,或利用檢察官身分圖利,「總不能說因為我是檢察官,遇到事情就不能提告吧,這樣我們(司法官)不就比一般民眾還弱勢,對我們很不公平。」
對於父親及弟弟遭控濫訴,郭千瑄逐一解釋指出,家裡經營的餐廳土地自簽約後,一直有將每月租金12萬元提存法院,至今提存4、500萬元,但該土地產權不是單一個人,潘家又分3派,都自稱有收租權,才導致訴訟無法結束,今年母親節甚至有其中一派到餐廳要租金,竟開車衝撞餐廳大門,導致2名員工受傷,被以殺人未遂起訴,「總不能說我是檢察官,我家餐廳被撞還不能報警提告吧。」
至於弟弟控告興富發案,郭千瑄說,當時是買預售屋,驗屋出現許多狀況,銷售員沒告知真實狀況讓他們判斷,房子現在歸為弟弟所有,弟弟決定提告是他的權利,「後來敗訴,我們也接受,沒上訴,現在爸媽也住進去,很多住戶都對房子抱怨連連,現在還會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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