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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鄰居勸阻抽菸 男子拿開山刀恐嚇鄰居判拘役50日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4年01月16日00:34 • 發布於 2024年01月16日00:34
勸阻抽菸遭鄰居持開山刀恐嚇,法官判男子拘役50日緩刑兩年。(圖:彭清仁攝)

被鄰居勸導不要抽菸,新竹22歲呂姓男子竟心生不滿,返回住處拿開山刀,並跑到鄰居家中大吼「要殺小孩」,幸好其他鄰居勸阻才沒釀成大禍。呂姓男子向法官辯稱「喝酒喝多了」並無殺人意圖,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已有悔意,應無再犯之虞,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名,判處呂姓男子拘役50天、緩刑2年。(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新竹22歲呂姓男子,去年4月17日上午在社區住處電梯口,遇到鄰居反映抽菸問題,不料引起呂姓男子不滿,立即返回住處拿開山刀並至鄰居家中興師問罪。呂姓男子還將開山刀自刀鞘取出,並出言恐嚇鄰居和幼小兒子,大吼「要殺小孩」,幸好其它鄰居見狀勸阻呂姓男子才罷手。

法官審理時,呂姓男子向法官坦承持開山刀及言詞恫嚇鄰居,但否認有恐嚇犯行,辯稱當天有喝酒,本意並非如此,只是當時喝多了,一時衝動。

法官認為,被告僅因不滿鄰居與其抽菸細故發生爭吵,即持開山刀及以言語恐嚇對方,自我控制能力尚屬欠佳,所為甚屬不該,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未能與鄰居達成和解,考量被告沒有不良前科,僅因一時失慮而犯行,惡性非深,且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已見悔意,經偵、審程序日後當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法官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被告呂姓男子拘役50日,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2萬元,加上40小時義務勞務。

警語:抽菸喝酒,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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