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輪走私1.2公噸安毒市價23億 主嫌「這理由」無期徒刑改判17年
外籍貨輪「飛燕號」涉嫌在112年走私1.2公噸、市價高達23億元的毒品安非他命和愷他命來台,是歷年查獲最大宗的安毒走私案,主嫌李建良一審被高雄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5日)上午宣判,從輕改判17年徒刑。
高雄高分院判決指出,姓名不詳的貨主和被告李建良等人共謀以貨輪走私毒品,李建良於是透過人力仲介公司,安排知情的印尼籍船長,以「飛燕號」貨輪運毒,「飛燕號」112年7月從高雄港出海後,航行到指定海域,靠近運毒母船,再以接駁的方式,將60麻袋的2級毒品安非他命以及5袋3級毒品愷他命搬運上「飛燕號」之後返回高雄港;警方接獲情資前往查緝,當場查扣1.2公噸的甲基安非他命和上百公斤的愷他命,市價高達23億元,並循線逮捕李建良等人。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李建良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以被告李建良等人「供出共犯」,改判17年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溫蘭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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