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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保一警找未成年援交才獲緩刑!手機竟再藏少年裸照 檢方求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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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年07月07日10:22 • 發布於 2025年07月07日09:48 • 上報快訊/簡紹儒 
葉姓警員知法犯法,目前已被執法單位起訴。(擷取自Google Maps)

去年5月,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葉姓警員借調到基隆時,使用交友軟體與一名14歲國中少年為性交易,該案經基隆地院審理後,考量葉男和少年雙親和解,且葉男並無前科,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然而,日前檢警為進一步偵調時,意外發現葉男在軟體上,利誘另外2少年拍攝裸照並傳給他「觀賞」,該案經偵查後已依法起訴。

據悉,葉男於2024年,在交友軟體 Hornet上相識一名國中少年,並約定於同年5月見面,爾後一齊回到葉員租屋處,葉男嗣後以2千元為對價與少年達成性交易,要求少年幫自己口交;原先2人以為該交易內容不會外流,然而少年回到學校後竟向同學誇耀自己跟「警察有約」,進而讓內容曝光。

基隆地院審理期間,葉男坦承犯行,並與少年與其雙親達成和解,法官斟酌葉男無犯罪前科,事後也積極相對方致歉,認其已有悔意,依妨害性自主罪章中的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

然先前檢警在偵調過程時,竟發現葉員除與該名少年有性交易外,2023年間曾在交友軟體還認識其他2名少年,以「我想看你的穴」等鹹濕之詞,誘使2人傳送裸照給自己;檢方偵查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同時向法官陳述,葉男身為警務人員,竟為滿足私慾,知法犯法,引誘兩名未成年人拍攝性影像,行徑惡劣,情節重大,請求從重量處斷。(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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