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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血就是醫療行為」 醫師公會5點聲明反駁衛福部、譴責台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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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年07月17日11:39 • 發布於 2025年07月17日10:53 • 上報快訊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點聲明,抽血屬於具侵入性的醫療專業操作,應由具醫療專業資格人員執行。(翻攝畫面)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爆「抽血換學分」醜聞,引發詬病,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天(17日)發布5點聲明,反駁衛福部「研究計畫人體抽血非屬醫療行為」的說法,認為抽血屬於具侵入性的醫療專業操作,應由具醫療專業資格人員執行,也呼籲政府徹查並強化監管制度。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台師大教師以學分威脅要求學生配合參與研究接受抽血事件,已嚴重違反研究與醫療法規及倫理,公會予以嚴正譴責,並提出5點聲明如下:

一、 嚴正譴責違反研究倫理與人權之行為

據報導本事件中,研究計畫涉及受試學生連續多日多次抽血,不論計畫設計與執行,都存在重大倫理瑕疵與違法疑慮,不但可能嚴重違反《人體研究法》關於受試者自主權、完整揭露資訊與研究計畫最小傷害原則,更有違現代研究倫理之基本要求。本會對此予以嚴厲譴責外,對於校方僅以該師表達悔意未予適當處置感到失望。目前許多非醫學院校的研究者,於《人體研究法》施行後,對於研究倫理與人權尊重之觀念仍然嚴重缺乏,實應就研究倫理之教育訓練進行加強。

二、對於研究倫理審查會是否失職應進行調查

除研究者之責任外,倫理審查委員會(IRB)是否確實進行審查亦有疑慮。學生於研究中屬於易受傷害族群,本就易因師生的權勢關係妨害受試者自主權之行使,需要格外嚴格檢視與保護,確保受試者之最小傷害原則之落實。本案若係依據研究計畫內容執行,即為對於研究計畫審查之重大瑕疵;若主持人未依經審查通過之計畫內容執行,亦為監督之不周,在在顯示IRB未盡其職責。

本會呼籲各研究單位應全面檢討其研究倫理審查機制,強化IRB功能;若該校IRB於本案未盡審查監督之責,亦應依據《人體研究法》等相關法令進行究責。

三、強烈反對非專業人員執行侵入性醫療操作

本事件中更涉及「非醫療專業人員為受試者抽血」之情節,已超越學術研究界限,屬於非法執行醫療行為範疇。抽血屬於具侵入性之醫療專業操作,並不因是否涉及疾病診斷而有性質之不同,本應由具醫療專業資格人員執行,任何非經醫療專業訓練之人員均不應執行,本會對於部份論者認為抽血若僅為研究而不涉及診斷治療,即不屬於醫療行為或醫療輔助行為之意見,表達強烈反對之立場。

本研究由非醫事人員執行抽血或相類之醫療行為,明顯違反《醫師法》第28條關於密醫罪以及其他醫事人員法規之規定,不僅涉及醫療刑事責任,更可能對受試者造成血管損傷、感染、甚至長期健康後遺症,絕對不可寬容。

四、守護受試者尊嚴,捍衛基本人身安全

本會再次重申:人體研究必須建立在尊重自主、不傷害、公平正義與行善等醫學倫理四原則之基礎上才能執行。無論研究目的如何,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受試者個人造成不合理之身體傷害、精神施壓或脅迫參與。教育機構與研究主持人必須自我約束,將受試者視為研究的合作夥伴,而非實驗品,更不可做為學生權益的利益交換工具,即便犧牲研究計畫,仍應以保障受試者權益與尊嚴作為首要責任。

五、呼籲政府徹查並強化監管制度

對於本事件涉及之違法與不當行為,本會除認同與感謝卓院長榮泰要求教育部、衛福部、國科會及檢調機關進行全面調查,依法追究所有行政與刑事在內之法律責任。同時建議主管機關,應加強倫理審查委員會(IRB)制度運作之監督、建立高風險研究預警與落實實地查核機制、推動醫學與非醫學院校研究倫理教育常態化。

醫學研究的發展應以保障人性尊嚴與安全為核心價值。任何藉學術名義對於受試者進行侵害行為者,皆不被允許,且應受到社會與法制的共同制裁。本會將持續關注本案後續發展,並與各界攜手,守護公共信任與醫療倫理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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