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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甩偵查不公開!開庭APPLE WATCH錄音 眼尖書記官抓包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4月02日03:06 • 發布於 2025年04月02日02:22

王姓男子挨告妨害名譽到台中地檢署開庭,卻事先將手上的APPLE WATCH開啟錄音,攜帶入禁止錄音錄影的法庭內,不顧偵查不公開規範把整庭對話全錄下,結束簽署筆錄時才被眼尖的書記官發現他手表畫面,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他拘役20日、手表沒收,可上訴。

檢方查,王男(32歲)因被控妨害名譽,2024年9月18日被傳喚至中檢專案詢問室開庭,並經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訊問,且刑事偵查過程不對外公開,禁止錄音、錄影,王男卻趁著開庭前將手上的APPLE WATCH S9智慧手表開啟錄音。

檢方指出,王男使用智慧手表錄下包括檢察事務官、告訴人及其本身的三方對話內容,直到下午3點50分開庭完畢,王男在簽署訊問筆錄時,所幸書記官眼尖發現他手表疑似呈現錄音畫面。

檢察事務官當場確認有錄音一事,立即要求他停止,並經王同意後自行交付智慧手表、與之連線的IPHONE13 PRO MAX手機。

檢方訊時,王男坦承開庭用手表錄音,並有數位採證可佐;檢方認為,偵查庭屬參與庭訊以外之人不得任意進出的空間,為符合偵查不公開規範,參與庭訊者主觀上顯具有隱密活動而不欲公開期待,王違規錄音,也已侵犯其他庭訊人隱私,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

台中地院審酌,王男明知偵查程序非公開,仍用錄音設備進入偵查庭,竊錄他人非公開談話,考量他犯後坦承、無前科等一切情狀,依無故以錄音設備竊錄他人非公開之談話罪,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法院也說,扣案的Apple Watch智慧型手表,是王男用來竊錄工具,經採證後竊錄內容確實在手表內,予以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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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在偵查庭內違規用智慧手表錄音,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他拘役20日。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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