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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摑男慘了!律師曝最高關10年 籲工讀生提告後「1事」才可爭取最大賠償

鏡報

更新於 03月31日02:02 • 發布於 03月31日02:00 • 鏡報 吳宜錡
蔣姓男子賞球場工讀生巴掌,律師曝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圖/翻攝自Threads@huhu_artnhandmade

台南亞太國際棒球場29日正式啟用,舉行開幕戰,不過一名49歲蔣姓男球迷因不滿現場動線管制,與工作人員發生口角,竟動手掌摑上前勸導的20歲蔡姓工讀生;事件立刻在社會引起關注,蔣男身分也遭起底有多項前科紀錄。律師則針對此事預言,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

動手累犯!律師林智群:「挑戰大家的極限」別原諒

蔣姓男子29日不滿亞太球場動線管制,竟賞工讀生巴掌,律師林智群指出,蔣男此行為是在「挑戰大家的極限」,除了傷害性,「甩巴掌」更具羞辱性;以自家孩童為例,遊戲到一半若賞了對方巴掌,就會嚴厲警告,因為「小時候不教,長大就會以為可以這樣對待別人」,指出蔣男為「動手累犯」,要被害人不要原諒,給他一個教訓。

告到底無解?律師蘇文俊:提告後1事才可爭取最大賠償

而蔣男背景也遭網友起底,其任職房仲業,過去也有多次傷害及公然侮辱前科,甚至曾因毆打騎士遭法院依傷害罪判刑,且不予宣告緩刑;不過爆發此事件,房仲公司火速開除蔣男,不僅如此,蔣男也將面臨法律指控與賠償,律師蘇文俊直言,通常大家會認為「這個要告到底,不要和解」,不過以實務經驗,此類案件鬧到肉搜,一定要提告後「和解」才可以爭取最大化賠償,否則法院實務判決偏低,同時預言下一步蔣男將會被前員工爆料職場霸凌。

蔣男1關鍵可處10年有期徒刑

而根據《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律師包盛顥以台灣法律實務上認定解釋,「打巴掌」應以被害人傷勢來判定,可能成立傷害或重傷等罪,而此事件蔣男可能構成刑法傷害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若是掌摑行為導致被害人出現聽力受損等重傷結果,則最重可處以10年有期徒刑。

目前蔡姓工讀生已前往醫院驗傷,聽力未受損,但強調「絕對告到底」,包盛顥則說明,蔡姓工讀生可以被害人身分提出刑事告訴,或以原告身分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藉此追究被告刑事責任與金錢賠償;不過包盛顥提醒,蔡姓工讀生應保全關鍵證據,包括現場影音紀錄及驗傷單,在場目擊人士也是究責重要關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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