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女學霸開公車!貼車急煞害乘客「頸椎半脫位」遭判刑
台北市一名擁有政大高學歷的公車司機小美(化名),因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車內一名范姓女乘客飛撲重摔,頸椎半脫位。士林地院審理後,考量她的職業駕駛身分及過失情節,依過失傷害罪判處小美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
30公里時速急煞 乘客如「肉彈」凌空飛撲
判決書指出,2024年6月17日上午11時左右,小美駕駛公車沿士林區仰德路四段往南行駛。她在行經劍潭國小公車站準備進站時,明知前方車輛已明顯減速準備靠邊,但小美卻未保持安全距離,仍緊跟在後。
由於雙方距離過近,小美眼見即將追撞,在時速仍有30公里的情況下急煞。強大的慣性作用瞬間席捲車廂,導致多名乘客像肉彈一樣失控噴飛,其中一名范姓女乘客雖手握扶桿,仍不敵衝擊力道,整個人凌空飛撲,重重撞擊車門旁的硬質欄杆。
女乘客頸椎半脫位、腦震盪 至今仍須復健
根據監視器畫面與診斷證明,范女傷勢極為嚴重,除了頭部、右手與臀部多處鈍挫傷,更伴隨腦震盪及頸椎第4至6節半脫位,至今仍須接受復健治療。當時車內其餘乘客也摔得東倒西歪,可見此次煞車的衝擊力道極其強烈。
法院審理時,小美坦承犯行,也表達出和解意願,但與被害人經過數次調解,皆因雙方賠償金額談不攏而破局。法官審酌小美身為職業駕駛,本應謹慎調控車速,卻疏未善盡注意義務,實屬不該。
最後,法官考量小美為政大畢業,目前已退休,過去從事公車司機工作,現領取每月約2萬6000元的勞退金維生,需扶養配偶與成年女兒,因此判她5月有期徒刑。若以每日1000元折算易科罰金,小美約需繳納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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