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稱馬鈴薯逐批檢查挨轟 食藥署:驗出龍葵鹼最重「逐批查驗」
政府因美方壓力,放寬美國進口發芽馬鈴薯規定,引發民眾對食物中毒憂慮,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於立法院備詢時稱將逐批檢查馬鈴薯是否發芽,挨批是欺騙國會的謊言。馬鈴薯發芽與否為檢疫議題,由農業部把關,但是否含龍葵鹼為食安議題,由衛福部主管。衛福部食藥署指出,若發現農藥殘留、龍葵鹼不合格時,將整批判定不合格,要求退運,且可調升查驗比率,最高調升至逐批查驗。
食藥署表示,為確保境外輸入馬鈴薯食品衛生安全,食藥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基於風險管理與科學證據,於邊境執行抽樣檢驗,目前針對包括美國馬鈴薯在內的進口馬鈴薯,採「一般抽批」查驗查驗,抽驗比率為2%至10%,依風險程度滾動式調升抽驗比率,目前邊境檢驗包含農藥殘留、重金屬殘留與配醣生物鹼/茄鹼(即龍葵鹼)等衛生項目。
外界擔憂,發芽馬鈴薯產生龍葵鹼,民眾攝食量每公斤2至5毫克變可能出現毒性,卓揆日前備詢時稱進口馬鈴薯將每顆拿來檢查,立委羅廷瑋痛批,這是檢疫史上最震撼承諾。海洋大學食科系系主任陳泰源指出,過去我國進口食用馬鈴薯雖可加工使用,但沒有區分食用、加工用途,本次新制為全台首次制度性開放特定用途進口「原料馬鈴薯」。
食藥署指出,為確保食安,進口馬鈴薯若抽驗不符規定,如農藥殘留超標,或龍葵鹼濃度逾200ppm等情況,將整批判定不合格,依規定要求業者退運或銷毀,不得進入國內市場,針對違反國內食安標準的進口馬鈴薯,該署可依法公布業者資訊,同時提高抽驗比率,最高可調升為逐批查驗,食藥署將持續落實邊境查驗,並依實際需求,彈性調整運用邊境查驗人力。
農業部過去規範,美國進口馬鈴薯發芽超過五毫米,需整批退運,新制則不必整批退運,但必須去除發芽部分,並要求美方出口前檢附相關文件。陳泰源說,消費者可將新制理解為從「外觀判斷」是否發芽,轉變為「風險控制於食品鏈之前」,由源頭文件證明、出口檢疫、邊境查驗與加工剔除,為食安進行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