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趴引擎蓋「圍捕」詐團超驚險 車手殺人未遂罪判8年9月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邱姓女子被詐騙,親友為了抓壞人聯手圍捕,女兒柯女甚至跳趴在車手吳男駕駛的車輛引擎蓋上,死命拉著車子1.5公里,猶如拍攝電影。法官審理後,將吳依殺人未遂罪判處8年9月徒刑,另有5月刑期可易科罰金。
檢警追查,吳姓車手接收不詳人士指令向一名邱婦施詐,導致邱婦轉交130萬餘元,邱婦發現被詐後,7名親友為了討公道,決定再付40萬誘捕車手。
還原邱婦親友團對抗吳姓車手過程,先在太平區中山路麥當勞企圖誘捕,結果遭吳男發現;眾人騎車追趕,在一處火鍋店前再次攔下吳男,邱婦女兒柯女跳上引擎蓋;吳男駕車右轉進祥順路、欣豐橋,不斷想甩掉柯女;車輛轉進環太東路、豐年公園前,柯女遭二度輾壓。
柯女說,吳男轎車整路都在左右甩,一直喊被告停車,但對方還是加速甩車,手原本是抓在引擎蓋最前面的縫隙,掉下去之後骨盆被輪胎輾過,腹腰部有輪胎的痕跡,隱約有看到車子倒退,被壓到的地方又重覆被輾過一次,就沒有意識了。
檢方認為,吳男不顧邱婦女兒若遭甩落,極可能遭輾壓死亡,又於告訴人遭輾壓後,貿然移動車輛,再次輾壓,有殺人不確定故意甚明,依殺人未遂起訴。
吳男在審理時否認殺人未遂,稱是邱女跳上車子跟自己爭論,車子才不慎往前滑行,再度倒車是為了脫離,不認同是二度輾壓。
中院認為,吳男為了畏罪逃亡,無視柯女生命安全,即使造成他人死亡也在所不惜。雖然有喊話要邱女叫救護車,但卻又趁機發動引擎逃逸,顯見只是為了騙邱女。又吳男倒車時,根本不知悉柯女位置,又再度輾壓,證明只是為了逃逸,為殺人不確定故意犯行。
法院審酌,吳男身為取款車手,導致被害人難以追回款項,惡性比一般車手更惡,又毒駕且無視柯女俯趴引擎蓋,造成柯女嚴重傷勢,犯後否認犯行等。綜上依殺人未遂判8年、2個傷害罪各3月、共同詐欺取財1年8月、毒駕8月、毀損3月,合併應執行8年9月,另5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