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再添潛逃被通緝!陸籍妻送未核准中藥、快篩涉賄選 遭判3年6月
記者劉人豪/高雄報導
國民黨籍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因涉及地下匯兌案,被判刑4年定讞,但在入獄前潛逃。郭再添與陸籍配偶王曉燕涉嫌將未經台灣衛生福利部核准的「蓮花清瘟膠囊」及「DEWEI快篩試劑」運入台灣行賄選民,一審依轉讓禁藥罪判王曉燕6月,檢方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改依行求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從事地下匯兌,2025年被判刑4年定讞,屏東地檢署日發出入監通知書通知他報到執行,卻發現他失去行蹤,並在同年5月發布通緝令。
檢方查出郭再添與妻子王曉燕在2022年底屏東縣議員選舉時,以無黨籍身分參選並成功當選。然而期間二人涉嫌接受中資,將未經台灣衛生福利部核准的「蓮花清瘟膠囊」及「DEWEI快篩試劑」運入台灣,在經營的「大益火車民宿」臉書粉絲頁面,公開發布內容為「廣東飛臺茶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郭再添我老公…鄉親好友們,周邊親友有陽性反應可來郭再添服務處領取一份治療新冠的中藥,清瘟膠囊效果很好」,並在競選服務處分送給選民。
一審時屏東地院依轉讓禁藥罪,處王曉燕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1年。檢方不服上訴,認為發放予多名居住在附近地區的不詳民眾,足以影響、動搖在選舉有投票權人的投票意向。
高雄高分院審酌,王曉燕為使郭再添順利當選議員,即貼文宣傳進而以轉讓禁藥「連花清瘟膠囊」、未經核准擅自輸入的醫療器材「Dewei快篩試劑」方式,對選舉選民行求賄賂,不僅妨害投票之公正、公平及純潔,同時危及大眾用藥安全,所為誠屬不該,依行求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