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舍煉獄酷刑曝!她遭囚虐4年失明斷腿...王薀蛇蠍女護法7人起訴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作家王薀(王江鎮)因指使信眾集體虐死蔡姓女信徒,已被一審判刑12年,檢警又查出,王薀無端怪罪另名蔣姓女信徒害他離婚,把蔣女囚禁長達4年,任由女護法幹子昀等信眾把蔣女當人肉沙包踹打、逼吃生辣椒、限制如廁,蔣女被凌虐到左眼失明、右大腿骨折,喪失人性尊嚴也不敢逃離,台北地檢署4日依重傷害等罪起訴王、幹等7人。
王薀因出版多本佛教書籍,吸引海內外不少信眾長期追隨供養,在台北市大安區精華地段有11處據點,其中位於四維路精舍與水月草堂是聚會中心,受到信任的幹子弟子住在復興南路的「讀書會」,因這裡也是信徒犯錯接受研討處罰的地方,也稱為「殊勝的監獄」。
起訴指出,篤信王薀的蔣姓女子在2004年間加入這個宗教團體,因為資深獲得信任,本來也是核心成員之一,負責打理王薀飲食與住處清潔,還要幫忙餵狗,接送王薀妻女外出,2014年間,王薀離婚後,認為蔣女沒有回報女兒曾去律師事務所的行蹤,害他來不及挽回婚姻,又沒確實打掃,讓王薀的其中一個住處因漏水發生敗壞情形。
王薀從2021年下旬開始,要幹子昀、姜芃宇、愛爾蘭籍施惟哲等人,在讀書會研討蔣女,要求蔣女大喊「對不起」;發毒誓若離開精舍就「不得好死」、「全家死光光;還要被迫向親友周轉、借貸千萬元整修破損的房舍。
從2022年6月19日,王薀等人變本加厲,在地板上用膠帶畫地為牢,蔣女需24小時待在裡面背經書,餓了只能吃冷水泡麥片、罐頭,要盥洗如廁都得先「祈請」王蘊同意,蔣女為免弄髒「神聖的地板」,只能站進黑色垃圾袋內小便,穿自費買的尿布以免被禁止去廁所大便。
蔣女每天至少要等到王薀2點回家睡覺後才能睡,一早就要起床接受任務指派,稍有不慎就被其他信眾打罵,有時還要被當人肉沙包,拿著厚紙板墊在自己肚子上,讓幹子昀出腳踹擊,如果蔣女承受不住往後退,幹子昀會叫蔣女站好,繼續踢到覺得夠了為止。
王薀為解決蔣女嚴重營養不良的過瘦問題,要信眾逼她1天內吃完10罐八寶粥,或是1整罐辣椒醬、配饅頭吃完1罐花生醬,還被要求乾咬生辣椒且含著數分鐘才可吞下、喝水,蔣女飽受身心折磨,左眼被打到失明、右大腿骨折、右髖骨移位,卻仍然不敢離開,尤其和親友通電話時必須開擴音,所以不敢在其他信徒面前求救。
直到2024年4月,另名蔡姓女信徒因債務問題遭凌虐致死,蔣女被王薀安排到其他地方安置,之後陸續得知王薀遭羈押,獲交保的幹子昀急著要與她聯繫,才決定在家人鼓勵下逃離並報案,檢察官廖維中調查後,依私行拘禁凌虐致重傷害、強盜等罪嫌起訴王薀、幹子昀、史惟哲(ALEXANDER SYED)、姜芃妤、吳傍丹、粱碧茵、吳慧珠等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