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被提名人李光章:支持「廢院不廢權」 籲借鏡歐美制度修憲
立法院今天(18日)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朝野立委都詢問被提名人李光章對於廢除監察院的看法,李光章表示他支持「廢院不廢權」,並認為歐洲及美國制度值得台灣借鏡。
監察院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在7月31日屆滿,賴清德總統日前提名29位新任監察委員,立法院18日繼續審查被提名人李光章、賴鼎銘等6位監委人事案。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詢問賴鼎銘如果這屆監委人事案遭杯葛,監察院一個委員都沒有的空窗期持續下去,可能出現什麼後果?
賴鼎銘回應表示,光是過去6年來,監察院就收到超過9萬件人民書狀,只要進入立案程序,監察院就能行使調查、糾正、糾舉、彈劾等權力;如果監察院預算遭刪凍或是監委人事案一直卡在立法院,首當其衝的恐怕是人民。他說:『(原音)所以我們是覺得可能對於我們廉能善治來講是一個很大的傷害,因為沒有監察委員,你包括那個申報財產的處罰也沒辦法啟動啊,所以我就覺得這個對人民的權利影響會蠻大的,因為人民有時候在別的地方…他感覺好像沒有管道了,至少監察院是一個可以大門打開、隨時可以來陳情的單位。』
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民進黨立委羅美玲、民眾黨立委蔡春綢等朝野立委都詢問李光章對於廢除監察院有何看法?李光章表示他支持「廢院不廢權」,並建議立法院啟動修憲前可先委請監察院提出專題報告,曾被派駐到歐美長期從事外交工作的他很樂意分享歐美制度供台灣參考。李光章說:『(原音)我比較了歐、美這兩種制度,如果我國要修憲,我個人初步的淺見是,監察權部分,我認為可以參考美國的模式;人權保障部分,可以參考歐洲Ombudsman(監察使)的制度。那麼對於陽光四法,我想可能可以考慮成立獨立的廉政治理委員會,不要再隸屬於任何機構之下來獨立行使職權。』
李光章並強調,即便他支持廢院改制,他也不贊同以癱瘓制度為代價,監察院空轉絕非全民之福。(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