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持刀挾持案不能只當刑案,員工空間安全需要制度補強
文/楊聰榮(時事評論員、公督盟評審委員、ESG碳減量聯盟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國泰航空員工休息室在2026年9月12日發生持刀挾持事件。航警於下午5時25分接獲通報,5時58分制伏嫌犯,被挾持的實習生手部與腹部受傷,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警方已展開調查,嫌犯動機、進入方式與雙方關係仍待釐清。中央社引述警方資訊指出,事發地點位於非管制區,現階段不能直接認定嫌犯突破航空管制區。
圖片:AI生成情境照片
事發地點是否屬於航空管制區,關係到事件性質與責任判斷。管制區主要防止未經授權者接近航空器、行李、跑道及重要設施。非管制區的員工辦公室與休息空間雖然不涉及相同層級的航空保安,仍然屬於機場營運與職場安全的一部分。媒體若把兩種區域混為一談,容易製造機場保安全面失守的印象,也可能讓真正需要改善的訪客管理與員工保護被忽略。
航警在接獲通報後約33分鐘制伏嫌犯,應肯定執法人員處理現場的功能。後續檢討不能只停在增加巡邏與提高見警率。事件更需要釐清嫌犯如何找到員工休息室、進入過程是否受到詢問、門禁是否存在、現場人員如何發出警報,以及員工能否迅速進入安全空間。沒有完整事件時間軸,外界便無法判斷制度缺口出在哪一個環節。
機場公共區域每天有大量旅客、接送者、業者與承包商進出,不可能全面採取管制區等級的安全措施。安全管理需要依風險分層。旅客大廳維持開放,員工辦公與休息空間則應具備明確辨識、門禁、訪客登記及緊急通報設備。對外開放與員工安全可以同時維持,前提是不同空間具有相應的保護標準。
職場暴力防治也不應被機場保安議題掩蓋。航空公司有責任評估員工可能面對的外部威脅,包括情感糾紛、顧客衝突、跟蹤騷擾與不明人士闖入。實習生、派遣人員與外包員工通常較不熟悉內部通報流程,也可能擔心反應安全問題會影響工作評價。業者應提供一致的安全教育、求助管道與事件後心理支持,不能只把完整資源留給正式員工。
門禁強化也要避免流於形式。增加刷卡機、監視器與保全人員,只能降低部分風險。員工若經常替陌生人開門,訪客沒有專人陪同,警報設備設在難以接近的位置,再多設備也可能失去作用。管理單位需要透過實地演練測試通報時間、警力到場路線、避難空間與醫療救援,並依演練結果調整配置。
桃園機場公司、航空警察局與航空公司之間的權責同樣需要檢視。公共區域安全由機場與航警負責,航空公司管理自有辦公場所,承租與委外關係又可能牽涉其他業者。責任分散時,門禁、監視器與通報系統容易各自建置,事故後也可能互相等待。機場管理單位應建立跨業者最低安全標準,讓所有員工空間具備一致的基本防護。
資訊公開需要兼顧偵查與公共安全。案件動機尚未查明前,不宜用推測填補空白,也不應把嫌犯行為直接擴大成航空恐怖攻擊。主管機關仍可公布事發區域性質、警力到場時間、現有門禁制度與預定改善措施。公開可確認的制度資訊,不會妨礙刑事調查,反而能減少錯誤訊息與不必要恐慌。
桃機持刀挾持案是一件刑事案件,也是一場員工安全與機場治理的壓力測試。嫌犯受到司法追究,只完成個人責任處理。公共治理還要回答事件如何發生、現有制度為何沒有提前阻止,以及下一次如何縮短通報與救援時間。機場安全不只保護飛機與旅客,也應涵蓋每一名在機場工作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