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稱李貞秀違兩岸條例恐失立委資格 陳智菡:在質疑中選會瀆職?
〔記者陳治程/台北報導〕中配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持續延燒,外界稱李前年參選立委前仍有中國戶籍、恐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具參選資格,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反問,這是在質疑中選會瀆職嗎?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重申,李持中華民國國籍在台定居逾30年,且中選會核可具參政權,賴政府稱包容中配卻在政治操弄,呼籲到此為止。
本報今(11)日獨家報導,知情官員透露,李貞秀前(2024)年參選立委時在中國仍有戶籍,依法不得參選,恐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根本不具備登記立委候選人資格。
針對有不具名官員指稱李貞秀委員涉雙重國籍問題,陳智菡質疑,這位不具名官員說法依據、動機為何?陳強調,中選會已依法審查李貞秀被提名資格並核發當選證書,如今影射李貞秀不具參選資格,是否在質疑中選會「瀆職」?
此外,陳智菡更批評內政部長劉世芳日前專訪中更以「頭七已過」,形容李貞秀至今仍未遞交放棄國籍文件一事,直言此話失當也失格,不僅羞辱現任立法委員,也傷害公共討論應有分寸,要求劉世芳為其言論道歉。
陳智菡重申,依照劉世芳的邏輯,李貞秀已在台入籍超過10年、是合法的中華民國國民,若認定他不具參選資格,是否仍將他視為「外國人」?更批評此話根本是「邏輯死亡」,呼籲劉依法行政,莫讓台灣法治崩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