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爆內鬼 公司7年虧掉24億
知名面板大廠友達光電銷售部蘇姓處長、宮姓經理,引進全環公司成為友達光電代理商,涉與全環負責人蔡清輝共謀,設計各種價差交易等非常規交易模式,七年內造成企業廿四億餘元價差損失,直逼一年淨利,蔡並透過洗錢給予蘇超過九千萬元的不法所得,宮則賺取六百餘萬元,檢方昨天依違反證交法、洗錢等罪起訴蘇、宮兩人,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調追查,蘇自二○一二年起私下勾結蔡,利用所掌握的市場價格資訊,壓低友達光電面板售價售予全環公司,再由蘇介紹友達光電在大陸地區的客戶,轉而向全環洽購面板,藉此從中賺取價差。
蘇並提供不知人頭帳戶供蔡洗錢,假藉發放薪資名義給付不法所得,或是以不法所得購置不動產,登記在蘇提供的人頭帳戶名下,再將佣金回扣給付予蘇。
另外,二○一八年五月間,宮也開始參與價差運作,宮先成立薩摩亞境外NZ公司,要求蔡以略高於進價的價格,將友達光電的面板販售給NZ公司,宮再將低價取得的面板販售牟利,造成友達光電承受鉅額價差損失。
檢調今年三月同步前往蘇,宮、蔡相關處所搜索,查扣帳冊過濾,檢方當時認為蘇有串供滅證之虞,聲押獲准,宮、蔡分別以二百萬元交保。
檢察官清查帳冊發現,蘇等人在非常規交易中,讓友達光電七年多來承受價差損失高達八九四八萬美元,換算台幣二十四億餘元,已逼近友達光電二○二○年的稅後淨利三十三億餘元。
檢方指出,蘇至少獲取九三三七萬元不法所得,宮除獲十萬元回扣,又透過境外公司轉售友達光電面板獲取價差,不法所得六六○萬元。檢方為追徵犯罪所得,今年五月及七月向法院聲請查扣蘇控制的人頭帳戶,還有高雄四戶房地產,蔡則自願提一千萬元不法所得供地檢署查扣。
檢方指出,蘇、宮坐領高薪,為牟取私利,造成台灣廣大投資股民損失,又將不法利益輸至大陸,間接削弱我國經濟實力,二人言詞狡辯,隱藏犯罪所得,建請從重量刑。
友達表示,公司將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及追溯不法所得,捍衛公司及股東權益,該案對公司營運,包括銷售及客戶服務等,均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