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艙機車買前先想清楚!北市:只能停汽車停車格 違停人行道最高罰1200元
交通部研議最快下半年開放「駕艙機車」行駛國內道路,台北市交通局今天(4日)指出,這種車款雖掛機車牌,但體積與路權實質上更趨近汽車,為避免影響用路安全,北市府已函文中央建議統一規範該車款應停放小型車格,因此有意購車的民眾,下單前務必考量停車位置及充電方式問題。
交通部2月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畫開放具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式轉向系統的駕艙機車,在國內行駛道路使用,車輛種類定位為機車,領用機車車牌,但駕駛資格須領有小型車以上駕駛執照,另行駛路權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但不得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台北市交通局今天舉辦記者會說明停車新制,停車管理工程處企劃科長梁力元說,經向業者詢問,已開放預購的駕艙機車長近2.5公尺、寬近一公尺,若垂直停放,會凸出機車格,而影響用路安全,橫停的話,則須三格空間,產生占用疑慮,因此規範上路後,僅能停小型汽車停車格、一車一格。
梁力元表示,目前交通部規劃駕艙機車可以停放小型車停車格或機車格,台北市已函文建議統一規範「應」停放小型車停車格、不能停機車格,並提前向民眾宣導未來規範,提醒有意購買者,務必考量停車位置及充電方式。
梁力元強調,駕艙機車的機身構造、駕駛方式都更趨近於汽車,「它全身最像機車的地方就是那個車牌」,上路後,不得開上及停在人行道、騎樓,否則會比照違停取締,開罰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
此外,梁力元表示,台北市目前共登記有168輛電動封閉式貨箱的三輪重型機車,實務上大多是貨運業者使用,有大量臨時停車需求,因此即日起開放作業期間使用全市約2000格卸貨車格、及營業用共用臨停區。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