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19歲姐弟戀釀財務糾紛...台中男持刀砍殺釀一死一傷 二審今駁上訴
台中市洪姓男子與相差19歲的李姓女子曾是男女朋友,雙方有財務糾紛,前年分手後,李女找鄭男、高男出面討債,未料卻遭洪男持刀砍殺,釀一死一傷,一審國民法官判洪男8年6月徒刑,台中高分院今審結,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檢警調查,洪姓男子(33歲)與相差19歲的李女曾是男女朋友,2024年9月分手,李女認為洪應還她送的10多萬元及金飾,找到鄭姓男子出面討債。鄭男在同年9月23日,找高姓友人陪同,兩人一早6點多到洪霧峰區住處發生衝突。
洪男激動拿料理刀,直接朝鄭、高揮砍、刺擊,釀高傷重死亡,鄭大出血送醫搶救撿回1命,檢方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洪。
全案一審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去年11月審結,認定洪有防衛過當,但不符合情堪憫恕,依殺人、殺人未遂2罪,判洪男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