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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土雞少東掐死老母!詭辯:有聲音叫我這樣做 下場曝光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11小時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大內區一家土雞城2026年3月間發生逆倫命案,51歲邱姓男子涉嫌趁73歲母親熟睡時,在臥室內以手對母親頸部加壓,造成母親腦部缺氧死亡,台南地檢署7日偵查終結,認定邱男涉犯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全案移審台南地院,將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

檢方起訴指出,邱男與父母同住,屬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員,邱男於今年3月10日凌晨4時15分許,在住處內趁母親仍於臥室熟睡、毫無防備之際,以對母親頸部加壓方式,造成母親腦部血液回流受阻,致腦部缺氧死亡。

案發當時,邱父已起床外出採買,未在臥室內,返家後驚見妻子死亡,起初以為是兒子不慎傷害妻子致死,隨即通報發生家暴案件。案件經台南市警察局善化分局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相驗,檢察官相驗時發現死者頸部有可疑掐痕,認為死因不單純,簽分偵辦後,進一步查出邱男涉嫌殺害母親,是不折不扣的殺人案。

邱男犯後態度相當冷靜,未見明顯悲傷或難過情形,案發後也未主動坦承殺害母親。檢警調查並掌握相關事證後,邱男才辯稱「腦袋裡有聲音叫我這樣做」,稱自己受到幻聽影響。

檢方偵結認定,邱男所為,涉犯刑法第272條、第271條第1項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檢方指出,邱男為被害人之子,雙方屬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員關係,本案亦屬家庭暴力罪;惟家庭暴力防治法本身並無另行科處刑罰規定,因此仍依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論罪科刑。

台南地檢署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國民法官法第43條第1項提起公訴,案件移審台南地院。後續將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釐清邱男犯案動機、精神狀態及刑責。

據了解,邱男與77歲父親、73歲母親共同住在台南市大內區,並經營土雞城餐廳,因生意不錯,家庭經濟尚稱穩定。未婚的邱男是家中獨子,案發後因家庭破裂,餐廳也被迫休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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