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前竹田鄉長涉貪停職 文化處副處長代理
前屏東縣竹田鄉長吳振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褫奪公權4年,屏東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辦理停職,並指派縣府文化處副處長方慧茹代理鄉長,5日宣誓就職。
「宣示人,方慧茹。」
屏東縣文化處副處長方慧茹,歷經枋山鄉公所行政室主任,長治鄉公所圖書館館長,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專員、藝推科長到副處長,5日從竹田鄉民政課長手中接過印信,正式接任竹田鄉代理鄉長一職。
竹田鄉代理鄉長 方慧茹:「第一項任務,就是要確保跟穩定鄉政的順暢運作。」
竹田鄉民代表 謝錦菊:「只有我們這一屆,每次鄉公所辦什麼(活動),都沒有我們代表會,藐視我們代表會。」
竹田鄉民代表 施長川:「我從政以來我不曾遇到這種,只有竹田有。」
竹田鄉民代表 陳懋進:「不管我們竹田鄉辦什麼活動的話,一定都要寫上我們竹田鄉,代表會主席的名字,這個表示尊重。」
接任代理鄉長第一天,方慧茹除了簽署第一份文件,還前往代表會接受鄉政總質詢,由於過去鄉公所,與代表會之間關係並不和睦,希望以促進鄉民福祉為施政目標,和代表會理性溝通。
竹田鄉代理鄉長 方慧茹:「在這樣共同的目標之下,我相信未來跟代表會的合作,我們會是良性的一個溝通合作。」
方慧茹表示,代理鄉長除了維持鄉務運作,還將持續推動縣府在竹田的十大建設,包含道路基礎設施,文化、觀光以及照顧等領域,造福竹田鄉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