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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來台組共諜網!砸千萬吸收6退役軍官戰時消極不抵抗 遭起訴求處重刑

鏡報

更新於 2025年11月18日05:24 • 發布於 2025年11月18日03:59 • 鏡報 馮茵
港人來台吸收退役軍官刺探機敏資料,檢方起訴求處重刑。

港籍男子丁小琥收到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指示,屢屢假借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申請來台,發展共諜組織並刺探軍情,甚至說服我國軍人,兩岸未來遇到戰事要消極不抵抗,台灣高檢署18日依違反《國安法》蒐集軍事機密等罪,起訴丁小琥等7人並求處重刑,丁等3人另涉洗錢罪遭台北地檢署起訴。

起訴指出,丁男先後吸收陸軍司令部戰備訓練處退役中校王文豪、國防部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退役中校譚俊明及民眾張志煒、何聖影加入共諜組織成為核心成員。

核心成員再透過昔日軍中同僚、部屬人脈關係,拉攏呂、楊姓軍官等4人加入組織,一起刺探機敏資料。此外,丁小琥還說服現役軍人,若兩岸未來發生戰事,必須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

根據調查,丁小琥等人在台灣發展共諜組織所需要的不法經費,均指示陳俊安,以本人或透過所設立公司帳戶,轉匯新台幣1112萬7600元來台,丁等人再視成員提供資料的機敏程度,按件計酬。

高檢署去年7月24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發動4波偵辦,共搜索21處所,約談13人、查證16人,高檢署訊後將丁小琥7名被告聲押禁見迄今。

針對丁小琥、王文豪及陳俊安涉犯洗錢等罪,北檢今日提起公訴,另2名被告張志煒、何聖影因死亡予以不起訴處分。而1,112萬7,600元的犯罪所得,北檢建請法院依《洗錢防制法》第25 條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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