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柏芝合約糾紛遭討5千萬 出庭問A答B哭訴「兩天沒睡」
【吳惠菁/綜合報導】張柏芝和前經紀人余毓興、經紀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AEG)發生合約糾紛,她被控收下預付的4176萬港幣(約1.7億元台幣)片酬,卻未履約拍攝電影且違反經紀約,遭提告追討1276萬港幣(約5163萬元台幣),亦被要求公開帳目,案件本月初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今天兩造出庭展開激烈攻防,張柏芝答非所問,一度激動落淚:「我兩天沒睡覺,對我很不公平!」
等候開庭前,張柏芝坐在證人席上不時打哈欠,一下閉目養神,一下伸手拉耳朵,助理遞了一罐可樂給她。開庭後,雙方繼續針對呈堂文件上的簽署及文件的真偽爭辯,以及張柏芝的認知中,究竟是跟AEG或只是跟余毓興個人簽訂經紀約、成立工作室等事情爭辯,張柏芝重申自己一向信任助理周靜儀(Emily),只要周靜儀看過文件並跟她説沒有問題,她便會簽署,也表示自己有很多不同簽名模式,因此需要專家鑑定筆跡。
期間張柏芝面對原告律師的提問,多次強硬回答「不記得」,更不時反駁,出現答非所問的情況,甚至情緒激動落淚。她先要求原告律師暫停發問,給她「3秒時間呼吸一下」,之後又解釋因為有媒體在場讓她備感壓力,指記者把她在庭上說的「一點點話」寫成報導:「我兩天沒睡覺,對我很不公平,後面的媒體帶給我很大壓力,一切都是假的!」法官則表示理解她的狀況,並指出如果真的需要休息,可以向法庭提出,但也希望她更有耐性,等原告律師問完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