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案改判緩刑免關,你怎麼看?
黃子佼「購買未成年性影像案」今(25日)二審宣判,高院改判1年6個月、緩刑4年,須接受保護管束、180 小時義務勞務、3場法治教育。雖獲緩刑免入監,但事件中的關鍵爭議點與整體脈絡,仍引發社會持續關注。
黃子佼於2014年加入「創意私房」論壇後,陸續購買、下載大量未成年性影像。一審查出 35 名被害人、2259 部影像;二審期間檢方再從扣案硬碟查出 新增12名受害者、共586個影像檔,總受害者達47人,年齡介於10–17歲,多數影像清楚可辨識個資。
一審時黃子佼否認犯行、也未和解,被認為欠缺悔意,判刑 8 個月不得易科罰金;二審黃子佼改口部分認罪並陸續和被害人進行和解,最終獲得緩刑判決。他24日透過律師發聲明道歉,稱「每一張影像都是一個血淋淋的故事」,並承認自己造成無法抹去的傷害。
由於該案適用的是「舊版」兒少法,當時購買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的刑度最高僅1年,因此二審仍受舊法限制。此案爆發後,《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於2024年7月修法(俗稱「黃子佼條款」),刑度大幅提高至最高7年,但依法不能溯及既往。
另一方面,被害人A女的律師也發出六點聲明,強調雖已為受害者爭取最大權益,但案件只是「冰山一角」,真正應持續追查的是拍攝、製作、上架、營運平台的共犯結構,呼籲司法別因本案落幕就停下腳步。
案件雖進到緩刑階段,但社會對性影像犯罪的討論、對未成年受害者的保護、以及跨境平台的追查,仍然是接下來最重要的議題與壓力點。
📣黃子佼案二審宣判結果,你怎麼看?
1️⃣ 緩刑4年判太輕啦…看到受害者年紀後覺得這不是道歉就能帶過的傷痛🫤
2️⃣ 和解只是程序的一部分,但不代表事情就結束了,想到他適用舊法還是覺得很無力😕
3️⃣ 其實以他適用的是舊法來說,1年半緩刑算是合理範圍了🤔
4️⃣ 他已經受到非常大的社會性懲罰,加上監督義務,覺得是合理且必要的處置🤔
5️⃣ 看到律師說司法有保護到被害人,至少知道受害者不是孤立無援🥲
6️⃣ 無論如何,希望司法能繼續徹查平台端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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