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都委會幕僚私下吐槽「高官恣意」 承辦人憂難自保火速離職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全案已辯結,本報就爭議點進行統整,其中柯不斷強調,所有公務員都說合法。事實上,沒有公務員說審議結果合法適當,當時從承辦人到都發局長,都認為適法性有疑義,時任都委會幕僚私下討論此案時,更狠酸「高官恣意、財團跋扈、議員施壓、京華城吃相難看」等語,甚至有承辦人因為京華城案被主導,找不到法律自保而選擇離職。
時任北市府京華城案承辦人黃書宣在偵訊時表示,京華城案件不該把都市更新獎勵辦法的容獎內容,直接謄到都市計畫書裡申請,這樣法令有問題,都發局應該擋掉,不該進到都委會;他更吐露心聲,自己離職的其中一個主因,是看到公務員在此案找不到法律保護自己,後來劉秀玲職位也被調整,跟京華城應該有關係,整個都委會幕僚單位,從劉秀玲、技正、組長到承辦人,都沒有要幫京華城,從頭到尾依法行政,「我們已經盡力了。」
時任台北市都委會技正胡方瓊也認為,京華城沒有更新地區獲更新單元的身分,卻參照都更條例申請容獎,這不合理,適法性、公益性、對價性均有疑義;時任都委會技正蔡立睿提出,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時,有請京華城參考TOD做法,才比較與法有據;前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同樣表示,京華城不是都更案,但引用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適宜性、可行性有疑慮。
不僅如此,都委會公務員,私下談及京華城時,也不斷抱怨表示,「看到這案就說肯定又要監察院調查,初研意見寫一堆,都發局也沒在理,委員最後專二也棄守,每次想到都超級氣」、「琇珮有甚麼資格怪都委會,都發局在第一線全沒擋,都甩給都委會,會裡想盡辦法在不得罪應曉薇下極盡所能寫初研意見,拼命提醒委員,結果最大主委耍帥,完全沒當我們的意見是回事」。
公務員甚至感嘆,「想想很唏噓、高官恣意、財團跋扈、議員施壓,公務員成所有箭靶,壓力大」、「京華城捐使用空間就可以拿容獎,全聯容積代金繳了好幾億,看不下去、吃相難看」。
此外,全案在都委會審議時,幾乎所有委員對適法性、通案性、對價性均曾提出質疑,其中委員劉玉山、林志崧認為,本案非都市更新,相關容積獎勵比例、額度,不宜引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委員徐國城指出,本案容積獎勵項目的適法性宜再釐清;委員郭中瑞則提及,本案只一昧地爭取容積,對整體環境不是很好。
委員宋鎮邁指出,本案不能適用土管條例、都更條例、危老條例,而要另放寬容獎項目的理由,申請單位應提出更充分說明;委員馮正民認為,本案適法性怎麼解釋?是不是在創一個心力,過去是否有例可循?
前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也痛批,京華城不是都更,用韌性城市貢獻獎取代都更的綠建築獎勵,用智慧城市貢獻獎取代都更條例智慧建築獎勵,用宜居城市貢獻獎取代耐震建築獎勵,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是形容時,不是都市計畫的專有名詞,希望中華民國都市計畫史永遠不要再出現這三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