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律師開庭自稱公司「法務人員」 台中地院「未許可」代理訴訟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中國律師劉蓉芳(男)入境台灣到台中地方法院開庭,還拿出委任狀,對法官陳冠霖聲稱是被告奧地利公司的「法務人員」,當場被對造(告訴人)的台灣律師蔡昆洲戳破,法官陳冠霖「未許可」劉蓉芳擔任委任律師,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中午發表聲明指出,因這位中國律師沒有提出是被告奧地利公司的「法務人員」證明,昨天並未許可他擔任訴訟代理人,也沒有進行訴訟審理程序。
台中地方法院強調,此案為民事訴訟,被告為奧地利公司,具狀委任無台灣律師資格的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劉O芳(劉蓉芳)為訴訟代理人,劉並於台中地院第一次言詞辯論期日,亦即今年8月13日開庭時,表明是以受僱於被告之法務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俗稱法務人員),因劉無台灣律師資格, 且未能提出相關佐證,該案審判長(法官陳冠霖)並「未許可」他代理訴訟,並就原告訴訟代理人(蔡昆洲律師)提出質疑的事項,命劉補正資料,該案昨日並未進行本案訴訟審理程序。
律師蔡昆洲昨天在Threads發文指稱,「在台中地院,驚見中國籍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我們當庭反對,對方卻辯稱『法律又沒禁止』」,強調如果中國律師在台灣當代理人出庭,將嚴重衝擊司法主權,也威脅司法安全與國家安全。
對此,台中地檢署指出,這位中國律師「涉有違反律師法之犯罪嫌疑,本署已主動分案,指派檢察官積極查辦」,另外,移民署等單位,也正在調查劉蓉芳用何種名義入境台灣。
相關新聞請見:
衝擊我司法主權! 台中地院驚見中國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網傳台中地院疑有中國籍律師出庭 網熱議:怎麼入境台灣的?
中國律師來台攬案?台中地檢署:疑違反律師法已分案偵辦
中國律師到台中地院出庭 向法官自稱「法務人員」
中國籍律師未經許可竟想在我國執業 全律會:絕不合法!
留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