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已鬆綁外幣擔保品可交互提存限制,推廣外國人等從事借貸款項業務
開放證券商辦理退還客戶之有價證券借貸業務及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的外幣擔保品得交互提存
現行規定外資客戶得以持有的外幣為擔保品向證券商辦理資金融通和借券作業,但外資客戶如果申請償還借貸款項並同時要進行借券時,證券商必須先退還外幣擔保品並存入外資客戶的銀行存款帳戶後,外資客戶才能再將剛收到的外幣,重新滙到證券商的擔保品專戶,來進行借券業務。而外資客戶如果還券並同時要辦理資金融通時作業方式也一樣,不僅會增加外資客戶的資金成本和費用,也會因時差導致增加證券商等待客戶回覆的時間。
為了有效降低外資客戶資金成本、費用、資金在途及隔夜曝險,並推廣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從事借貸款項業務,在證券商風險可控,且不影響外資客戶擔保維持率前提下,金管會已於111年1月3日鬆綁外幣擔保品可以交互提存的限制,以後外資客戶如果同時進行借券及業務借貸款項時,外幣擔保品可以由證券商代為轉入借券或款項借貸帳戶辦理擔保作業,便利外資客戶辦理相關作業。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