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改1200萬元交保 人員清點保釋金(圖)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原裁定以新台幣500萬元交 保,經桃檢抗告成功,高院8日發回更裁,桃園地方 法院9日重開羈押庭,法官裁定具保1200萬元,限制 住居、出境、出海。圖為工作人員準備清點鄭文燦保 釋金。 中央社記者鄭清元攝 1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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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原裁定以新台幣500萬元交 保,經桃檢抗告成功,高院8日發回更裁,桃園地方 法院9日重開羈押庭,法官裁定具保1200萬元,限制 住居、出境、出海。圖為工作人員準備清點鄭文燦保 釋金。 中央社記者鄭清元攝 1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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