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憲兵當共諜已獲減刑還上訴 高院:無可憐憫
戍守總統府、有「天下第一營」稱號的憲兵211營賴重宇等3名憲兵,與國防部資通電軍上兵陳文豪,被控拍攝軍事機密文件賣給大陸情工人員,收賄184萬元,4人認罪,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分別判刑5年10月至7年不等徒刑。4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前憲兵中士黎育爾6年7月徒刑,其餘上訴駁回。
中士退伍的賴重宇一審被判7年徒刑,上兵退伍的陳文豪被判6年5月,下士林裕凱被判5年10月,二審維持原刑度;今日獲改判的黎育爾,一審時被判6年8月徒刑,僅減刑1月。4人皆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沒收。
台北地檢署去年調查,通緝中的黃姓台籍男子被中共吸收,鎖定負責總統府維安的賴重宇及資通電軍上兵陳文豪下手,以金錢誘惑販賣單位機密情資,賴等人翻拍軍中資料,依「機敏程度」及提供的現役軍人數,可獲不同金額報酬。
賴重宇、陳文豪,自2022年4月起,由陳持手機翻拍資通電軍公務秘密文書,先轉傳給賴,再由賴傳給黃或中共情工人員;陳2023年退伍前,用化名探詢其他同袍有無意願提供軍中情報賺錢,並將現役軍人聯繫方式轉給賴,因同袍拒絕而未遂。
檢方去年8月收網,黃早已逃亡大陸,但查出退伍中士黎育爾、現役下士林裕凱也涉案。原來賴重宇2023年10月調離原單位前,還引介學弟黎育爾接下他的工作,繼續翻拍應秘密文件,黎育爾退伍後又傳承給林裕凱,以相同手法翻拍文件。
本案在台北地院判決後,檢方並未上訴,4名被告都針對量刑提上訴。
高院審理後認為,黎育爾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部分,於檢察官偵查中自白,並在北院審理時繳回66萬4100元犯罪所得,他在憲兵指揮部基隆憲兵隊訊問時,主動供出共犯,檢察官才查獲林裕凱,符合貪汙治罪條例減刑規定,因此撤銷改判。
高院認為黎育爾曾擔任憲兵中士,卻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並邀林裕凱共犯,危害國家安全,考量他坦承犯行,繳交全部不法所得,並主動告知還有共犯,改判6年7月徒刑。
至於賴重宇、陳文豪、林裕凱及黎育爾其他部分犯罪,高院認為量刑適當,且已依貪汙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國安法第7條第7項規定減刑,且他們都沒有「不得已」的原因,客觀上也無可憐憫之處,4人要求從輕處斷無理,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