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藍營操作罷免領銜人個人行為 林亮君:台灣公民有權關心政治
〔記者林承鴻/台北報導〕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近日遭名嘴謝寒冰爆料,指他2015年有中國小三,謝並散布私密照。台北市議員林亮君認為,不用得是「完人」才能參與公民行動,只要是台灣公民,就有權利關心政治。陳文成基金會執行長張龍僑說,針對罷免案,應該回過頭來看整個議案,而不是只看領銜人個人。
曹興誠為罷免台北市藍委徐巧芯的領銜人,林亮君說,當這些領銜人決定走到第一線之前,想必心中都已經做好準備面對各界的檢視,但重點是為什麼這次會引起全台大罷免,是因為國民黨和民眾黨從去年擴張立委職權,一直到財劃法、憲法訴訟法及選罷法修法,再到這次刪減凍結總預算等行為,引起全民憤怒。
林亮君指出,個人的行為和私德並不會影響罷免行動,質疑難道必須是一個完美的人、好寶寶才能參與公民行動或關心台灣社會嗎?林亮君認為,只要是台灣公民,就有權利表達對台灣政治的不滿和對政治人物的期待,並要藍白兩黨立委誠實面對自己在立法院所做的事,好好跟選民交代,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左轉有書負責人張慧如說,是因為看到立法院亂七八糟的狀況,認為這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因此主動成為連署點,在店內放置罷免連署書,並非為了「某一個誰」,不會因為任何領銜人做了什麼事而改變行為。
張龍僑說,大家並不是要選領銜人當立法委員,他們也是提議人之一,應該要看整個提案,而不是個人的行為。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辦公室主任黃思維律師提醒,選罷法104條規定,若深度偽造罷免案領銜人的聲音、影像或電磁紀錄,意圖使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可處5年或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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