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陽台加裝門窗?違規恐遭強拆 建管處:注意建築規範!

好房網

更新於 2025年03月13日06:04 • 發布於 2025年03月20日01:56 • 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民眾為了防風擋雨、隱私保護等因素而在陽台裝設門窗,建管處呼籲民眾,雖然市面上許多標榜符合政府規定標準的門窗產品,然而裝設前應詳加了解目前本市違章建築處理相關規定,以免遭受不必要之損失。

北市建管處說明,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10條規定,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築物,二樓以上之陽台加窗或一樓加設之門、窗,未突出外牆或陽台欄杆外緣,且原有外牆未拆除者,依規定建管處將拍照列管辦理。但建造執照所載發照日為民國95年1月1日以後,其陽台不計入建蔽率、容積率者,則將查報拆除。

北市查報拆除案例1。圖/建管處提供
北市查報拆除案例2。圖/建管處提供

另有關陽台裝設電動百葉窗查處認定原則,如屬94年底以前建造執照,外牆未拆除者,於陽台欄杆加設固定式或軌道式百葉窗則拍照列管,如屬95年以後建造執照,對於有軌道式或固定式之百葉窗,應符合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9條之規定,即其最低透空率需達70%以上,且面臨道路或基地內通路,並留設至少一處有效開口。

未構成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10條規定陽臺加窗取締要件之認定原則。圖/建管處提供

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9條圖解。圖/建管處提供

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10條圖解。圖/建管處提供

建管處進一步表示,拍照列管屬違建違法情節輕微或既存違建得列入分類分期程序處理,而予以之拍照建檔,暫免查報處分,但經認定有妨礙公共安全、公共通行等情事仍應查報拆除。民眾若有陽台裝設門窗等相關問題,歡迎向建管處詢問,服務專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435。

更多好房網News→

15坪小兩房勘住嗎?他親揭「家中裝潢擺設」被激推:兩人最優解

想買房?租屋? 房市議題、專家觀點,全都在好房網Line!現在加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蘋果新機 iPhone 17e 突襲發表!儲存空間上看 256GB、支援 MagSafe

自由電子報
02

200坪空間不夠用 高雄20年NET將熄燈

ETtoday新聞雲
03

單價衝93萬! 神秘人5.89億預訂七期整棟商場

ETtoday新聞雲
04

全台10大最好殺價區域曝光,桃園大園、台中清水…這裡議價率居冠!房價回歸理性:有談有機會

今周刊
05

「媽說妳賺得多,土地全給弟弟!」她不爭不鬧,天天替人洗250元的頭:錢要跟著誰,真的是天註定

幸福熟齡 X 今周刊
06

台灣最大LNG來源出事?卡達設施遇襲停產

NOWNEWS今日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