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留訊「想結束樂意簽字」 夫離家神隱!悲情女忍3年斷婚成功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4年05月10日23:33 • 尹維源

婦人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1995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女兒,不料,2020年2月3日,阿國在家中留下手寫書信給小萱,表明「想結束這段婚姻,我也樂意簽字」,便離家不知去向,迄今已經長達3年,小萱認為這段婚已經有名無實,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阿國2020年離家就一直沒再連絡,直到2021年8月22日,才又收到一封阿國的手寫書信,阿國表達希望她在「(2021年)9月3日星期五早上10點」,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小萱表示,阿國自2020年迄今,離家不知去向已經長達3年,除了曾在2021年8月22日要求她離婚外,早就已是音訊全無,顯然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之離婚事由。

由於阿國離家長年未歸,明顯不想再與她維持婚姻關係,任何人立於相同地位,均將喪失維持婚姻的意願,也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離婚事由。而阿國則是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官考量,阿國在2020年2月3日留下的手寫信表明,「回想結婚成家至今20幾年來,一路的辛酸痛楚與不知N回的吵吵鬧鬧,始終無法把問題解決,真不知該如何形容。只能怪我懦弱不夠殘忍,才會把大家的人生給耽擱 …」。

「妳要恨我、怨我,我都接受,反正我已不重要,若妳有更好的人生,想結束這段婚姻,我也樂意簽字,孩子都已長大,該盡的責任已完了,心無掛礙」。

法官審酌,雙方已長期未共同生活,且均無維繫婚姻意願,顯已無意願共同保持婚姻生活之圓滿與幸福,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就離婚事由觀之,可歸責於阿國。日前依法判決,小萱請求判決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中大遠百打烊前「飄燒焦味」? 美食街民眾吃一半急離場 消防員衝現場結果曝

鏡報
02

不一定是水喝少!尿液出現「生啤酒泡泡」5分鐘不散 醫:腎臟正在求救

鏡週刊
03

獨家》墾丁驚現神祕光束!「長尾巴」劃破黑夜 疑為中國火箭升空

自由電子報
04

中共火箭飛過?南部夜空驚見「詭異掃把光掠空」 央視竟嗨喊1句

三立新聞網
05

逃過2次墜機死劫......高雄警官睡夢中猝逝同事悲嘆

自由電子報
06

鄭麗文話沒講完就被清場!畫面曝光中國網友金句連連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