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赴緬甸從事詐騙最重判處死刑 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對於部分民眾赴東南亞從事網路詐騙案件頻傳,外交部今(8)日指出,緬甸施行「反網路詐騙法」,針對網路詐騙、園區化酷刑及加密貨幣犯罪,最重可判處死刑,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另泰國8月施行新規,針對外籍人士非法入境、非法工作等可處5年以上徒刑,出獄後恐被禁止再次入境。
外交部今日舉行例行記者會,由發言人蕭光偉主持。蕭光偉表示,外交部近日接獲通報,3名臺籍人士因涉嫌於緬甸境內從事網路詐騙犯罪,遭緬甸執法機關逮捕起訴。
蕭光偉說,緬甸為加強取締網路詐騙犯罪,今年7月31日頒布施行「反網路詐騙法」。這是緬甸政府首度針對網路詐騙、園區化酷刑及加密貨幣犯罪祭出重刑,該法適用外國籍犯罪人士,違者最高可判處死刑。未來在緬甸從事電信詐騙罪犯將適用新法,面臨嚴厲刑責,不會再以較輕的移民法起訴或驅逐出境。
同時,蕭光偉也說,泰國近期發布強化外籍人士入出境及移民管制措施,首先是8月28日起施行「2026年總理府驅逐規定」,特別針對外籍人士倘涉及針對非法入境、逾期居留、非法工作、非法經營事業、偽造或行使偽造政府公文等觸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於服刑期滿出獄後,將被驅逐出境,也可能被禁止再次入境。
此外,蕭光偉表示,泰國政府基於國內治安考量,已宣布自本月15日起,將包括我國在內等60國的免簽入境停留期限,由60天調整為30天。外交部再次提醒赴泰民眾,出發前應掌握最新入境規定,切勿利用免簽待遇從事違法活動,以免遭泰國執法機關查處。而近期泰國及緬甸強化外籍人士犯罪執法等具體措施,外交部已於領事事務局網站更新相關旅遊警示及相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