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公教年金差額補發 尊重各發放機關權責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立法院會去年三讀修正通過停砍公教年金相關法案,自民國113年起停砍公務人員年金,考試院銓敘部依法補發去年12月28日至今年7月31日的退休金差額。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日表示,尊重考試院職權與各發放機關權責,並強調政府一向重視並持續照顧軍公教人員權益,未來將秉持體制健全、法制完備、公平衡平及財政永續4項原則,持續精進相關制。
對於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停砍年改相關法案,李慧芝表示,針對相關修法,行政院與考試院均已提出釋憲聲請,行政院希望憲法法庭能儘速審理並作成判決,此一立場始終未曾改變。
李慧芝表示,而在憲法法庭尚未作成判決前,既然銓敘部已經依照新法,對公務人員部分發出審定函,所以行政院尊重考試院職權,也尊重中央地方各發放機關的權責。而教育人員部分,歷來本就都與公務人員同步辦理。
李慧芝強調,政府一向重視並持續照顧軍公教人員權益,自2016年以來4度調整軍公教待遇,累計加薪幅度達14.7%,今年7月起也以「定額調增」方式調整待遇,其中專業加給調增新台幣2000元、主管加給調增2000元;另自明年1月1日起,再實施待遇通案調薪4%。整體而言,明年公務人員待遇預計將再增加5.88%至9.88%。
軍人待遇部分,李慧芝表示,政府自2025年4月起陸續調增國軍5項加給,全年新增經費約146億元。其中,志願役加給調幅約30%至50%,戰鬥部隊加給調幅約133%至140%,持續提升國軍待遇與留才誘因。
李慧芝表示,不論是軍公教人員薪資待遇的調整,或是福利制度的精進,政府都將持續檢討研議,未來將秉持體制健全、法制完備、公平衡平及財政永續4項原則,持續精進相關制度,包括研議建立更合理反映物價變動的待遇調整機制,以及更貼近公務體系實際運作需求的專業加給調整方案,以兼顧人才留任、制度公平與國家財政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