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十年加薪14%不及物價漲幅 民團籲審議法制化、考績去平庸
〔記者陳治程/台北報導〕軍公教加薪議題爭論已久,行政院上月公布「軍公教員工待遇提升方案」涵括主管加給、專業加給和通案調薪等方案,引發正反論述;為此,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公教團體呼籲,政院應將公職待遇調整法制化、修改調薪基準並擴納產業代表,改良考績制度,加強招考誘因。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3)召開「軍公教待遇調整法制化與人事制度變革」公聽會,邀集產業團體協會代表、學者、部會官員和立委就上述議題進行討論。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張瓊方表示,2016年至今的最低月薪從20008元升至29500元、漲幅47.44%,時薪從120元漲至196元、提升63.33%;但軍公教加薪幅度卻只有14.74%,還不及重要民生物價上漲幅度24.74%。她直言,當國家GDP成長十年內多達90.55%,但基層公務人員待遇卻實質減少,「覺得這個政府真的也是給我們裝瘋(台語)喔」。
有鑒於薪資無法反映生活成本,造成公職招考困難、被迫降低考試難度的人才流失危機,張瓊方呼籲行政院「軍公教待遇審議委員會」不僅要法制化、調薪基準更應參酌重要民生物價指數並定期檢討;此外,會議應通盤調整各項費用結構,增加受僱者法定席次,「至少三個或甚至超過半數以上」,並於會後全面公開討論紀錄和決議結果。
針對公務人員考績制度改革,中華民國公教軍警消聯合總會副總會長高誓男說,現行針對考績「甲等」人數比例的75%門檻,不僅容易淪為主管表現好惡的手段、更缺乏激勵作用,應予取消;同時建議導入警察系統的破格晉升機制,擺脫平庸化設計,並反對取消高階文官的「薦升簡」升遷訓,認為儘管受訓淘汰率僅約一成多,仍具實質篩選功能,應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