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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告發大法官涉枉法裁判 律師點破「2種結果」:成案機率渺茫

鏡報

更新於 2025年12月22日08:19 • 發布於 2025年12月22日08:12 • 鏡報 馮茵
律師認為,檢察官在偵辦枉法裁判案件時會面臨困境。董孟航攝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22日赴台北地檢署告發憲法法庭及5位大法官,指其涉嫌濫權瀆職,並觸犯《刑法》枉法裁判罪,引發政治口水激烈論戰。對此,中美法律事務所王智妍律師分析指出,枉法裁判罪在司法實務中「極為罕見」,無論起訴或判刑成立的案例都屈指可數,政治壓力與法律層級相互交織,恐怕讓基層檢察官偵辦此案時面臨困境。

國民黨團22日上午10時在北檢門口召開記者會,點名5位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指控其作出違法判決,依法提出濫權瀆職及枉法裁判等告發。

王智妍律師指出,憲法在我國法制體系中位階最高,任何法律與命令都不能牴觸憲法,如今卻出現憲法裁判遭告發、打回一審偵查主體處理的情形,情況非常特殊。她說,枉法裁判罪的立法目的在於保護「國家法益」,與檢方過去處理多屬個人權益救濟案件截然不同,勢必讓承辦檢察官「非常為難」。

針對本案未來走向,王智妍研判,檢方偵結後最可能出現「不起訴」或「行政簽結」兩種結果。她進一步分析,檢察官可能援引《臺灣高等檢察署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辦理他案應行注意事項》第三項第三款「依陳述事實或告發內容,顯與犯罪無關」作為理由,將案件行政簽結處理。

不過,王智妍也認為,行政簽結通常適用於性質單純的小型案件,若最終真的出現這種結果,恐怕引發藍白陣營更強烈反彈。

枉法裁判案例極少 近年只有1件

談及枉法裁判罪過去的起訴與定罪實例,王智妍直言「少之又少」,上一件可追溯至2021年5月7日。該案為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高明哲,於2010年間承審時任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之子的肇事逃逸案時,因念及舊情接受關說,最終改判無罪。

王智妍指出,檢方當年偵辦高明哲案時,曾一度認為法官本就享有無罪判決的裁量空間而簽結,後經高檢署發回,檢察官評議後認定關說行為已實質汙染法官心證,最終決定起訴。相較之下,本案涉及的是「至高無上的憲法裁決」,對基層檢察官而言,無論是法律或政治層面,壓力恐怕不是一般人可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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