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搞!小學同窗賣蝦兼策反 金門岸巡小隊長涉洩密中國遭求刑5年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地檢署今天表示,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9(金門)岸巡隊負責查緝走私及偷渡業務的陳姓小隊長,涉嫌從2017年至2021年在陳姓的小學同學穿針引線下,將兩岸偷渡客及刑案資料等公務上應秘密的消息、影像或文件,洩漏給中國海警總隊,共計15次犯行,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對陳姓小隊長求刑5年、併科200萬元罰金,他的陳姓同學求刑4年、併科500萬元罰金。
海巡署︰陳姓小隊長已免職 追究相關人員連帶責任
對此,金馬澎分署發布聲明說,昨天(16日)已將涉案的陳姓小隊長免職,並追究相關人員考察監督不周的責任。
檢方指出,接獲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通報,歷經數個月蒐證及研析,日前兵分多路執行搜索後陸續收網,金門岸巡隊陳姓小隊長負責海岸走私及偷渡查緝業務,涉嫌從2017年至2021年間,受到陳姓的國小同學請求,希望取得金門海域雷達航跡紀錄、雷達情蒐資訊、漁船出港查驗及安檢紀錄等,藉以打探金門、廈門海域非法走私等現況,以協助陳姓同窗經營金廈兩岸的蝦苗走私業務。
檢調追查表示,這名陳姓同窗於2018年因在金、廈走私蝦苗而與中國人士A男認識,進而在中國福建省一起開設龍蝦養殖場,從事兩岸及蝦苗運送走私,A男後來又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吸收,成為中國海警總隊線民,他為了達成中國海警要求,掌握兩岸走私偷渡的查緝案件內容,請求陳姓小隊長洩露兩岸偷渡客及刑案調查資料,最後透過A男交付給中國海警總隊。
檢方指出,陳姓小隊長與陳姓同窗均涉犯國家安全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陳姓小隊長身為海巡署執法人員,卻因私情凌駕法紀,將機密資料、查緝案件調查筆錄及偷渡客資訊外洩給走私分子並輾轉流向中國海警總隊,造成我國前線執法動態及防衛門戶大開,對國家安全已造成重大危害,考量他已坦承犯行、頗有悔意,且無積極證據證明有收受賄賂的重大貪污犯行,求刑5年、併科200萬元罰金。
金馬澎分署表示,積極配合檢調機關的偵辦作為,另已啟動內部調查程序,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的責任,全面加強所屬人員考核,並落實法治及廉政教育。